关于临湘市宏瑞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块环保砖生产线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环审批[2019]15号
关于临湘市宏瑞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块环保砖生产线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因粘土砖转型,临湘市宏瑞建材有限公司擅自在临湘市羊楼司镇新屋村汽车路组建设了年产2000万块的环保砖生产线,项目占地面积7257m2,总投资500万元,系未批先建,属整治项目,我局已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临环罚决字[2019]063号)。主要建设环保砖生产线一条(其中破碎加工线一条)及其储运、环保等配套设施,项目不涉选洗工艺。主要原辅材料为:建筑垃圾、水泥、砂石、陶粒、珍珠岩等,建筑垃圾破碎后仅为本项目制砖所用;主要生产各类标砖、路面砖、草坪砖(井字砖)、广场砖、多排孔陶粒混凝土保温砌砖等。根据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解决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性质、地点、规模及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同时,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原料准入。项目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使用的建筑垃圾只能来源于临湘市域,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建设封闭式的物料仓库和生产车间,各类物料(除产品外)不得露天堆放;水泥罐体、配料搅拌设施处均应设置高效的除尘装置,达标后15米以上高空排放;物料堆存、装卸、破碎、筛分、转运等产尘环节应设置自动喷淋或喷雾装置;易产尘散料应采取自动封闭输送方式;水泥卸料应采用密闭管道;对厂区物料运输、堆放、转运、加工等地面均应进行硬化,运输道路要及时清扫和洒水降尘,车辆进行覆盖,按湘政办发([2019]43号)的要求加强建筑垃圾的运输管理;建设车辆冲洗平台;加强厂区绿化,建设实心墙体围墙;有组织、无组织粉尘应分别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及表3中的相应要求。
3、落实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实行雨污分流,建设好厂区收集、排水管网;养护用水、冲洗水、雨水初期冲刷水等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的农作物;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
4、做好噪声防治工作。优化平面布局,夜间不得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应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对高噪声源应进行局部封闭,破碎机尽量低位设置,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除北侧外),不得扰民。同时,要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途经声敏感目标处要采取禁鸣、限速措施。
5、固废防治工作。各类固废应分类收集、规范暂存,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建设规范的暂存场所,落实相应的管理要求。
6、加强管理。设置环保机构和专职人员,制订环保管理制度、监测计划,做好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7、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临湘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现场监管。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