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业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旅游设施和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5、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7、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8、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10、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1、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2、 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3、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14、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文物等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临湘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公共服务股、市场管理股、法规股、产业股、文博股、人事股、财务股。
1、局属二级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博物馆。
2、局属二级事业单位: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花鼓戏剧团、青少年活动中心、龙窖山文物管理所、美术馆、旅游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文化旅游广电局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本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单位机关及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3年收入预算491.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3.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7.88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23.49万元,主要是政府财政核减项目经费所致。
(二)支出预算,2023年支出预算491.91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7.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4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3.13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23.49万元,主要是政府财政核减项目经费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23.9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数为366.56 万元,比2022年减少37.56万元,9.29%。主要是政府财政核减项目经费所致。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79 万元,比 2022年增加0.28万元,增长1.14%。主要是人员工资晋级调整。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6万元,比2022年减少0.02万元,基本持平。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 位医疗(项)2023 年预算数为12.41万元,比 2022 年增加1.69 万元,增长15.76%。主要是人员工资晋级及事业单位医疗政策基数比例提高。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2023年预算数为18.61 万元,比 2022年增加0.22万元,增长2%。主要是人员工资晋级调整。
(一)基本支出: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248.5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221.83万元,公用经费26.7万元。人员经费预算比 2022年减少3.09万元,降低1.37%,主要是在职人员退休所致;公用经费预算比 2022年减少1.30万元,降低4.64%。主要是主要是在职人员退休所致。
(二)项目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175.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旅游宣传促销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及旅游营销方面;龙窖山开发保护及遗址考古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龙窖山的文物保护及遗址开发考古方面;文学创作奖励基金7万元,用于文学创作奖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保障经费70万元,用于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运行及农家书屋、欢乐潇湘活动的支出;影剧院维修经费45万元,用于影剧院剧场维修及设备更新;乡镇文化站8.4万元用于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活动;全域旅游服务中心运营维护费25万元用于旅游服务中心运营活动。与2022年比较,旅游宣传促销支出减少1万元,龙窖山开发保护及遗址考古支出减少4万元,文学创作奖励基金减少1万元,全域旅游服务中心运营维护费减少25万元,主要是预算时财政数据核减。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1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70万元,比2022年减少1.3万元,下降4.64%,主要是在职人员退休所致。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5.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03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49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41万元,项目支出175.40万元。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支出中,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7个,涉及项目支出175.40万元,其中: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保障经费项目70万元; 龙窖山开发保护及遗址考古项目14万元;旅游宣传促销项目6万元;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8.4万元; 文学创作奖励基金7万元;全域旅游服务中心运营维护费25万元; 影剧院改革遗留问题处理专项45万元。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2次会议,人数300人,内容为文化旅游工作年会、全域旅游推进会;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开展2次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文化旅游市场宣传营销培训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维护培训会 ; 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的预算安排。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本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