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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

来源: 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0-04-27 09:10 浏览次数: 1

 

 

临湘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安监站),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安环部,局机关相关股室、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临湘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执行。

    按照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要求, 各镇(街道)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安监站),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安环部要抓紧编制好2020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并与本计划相互衔接,上级部门已列入本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的对象,不得重复将其列入本单位的本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原则上重点单位安全生产执法频次一年不少于2次,一般单位不少于1次。市局将通过随机抽查或交叉执法监督镇(街道)工业园执法范围。同时,请各镇(街道)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安监站),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安环部于2020年5月10日前,将经同级政府批复的本年度监管执法计划报送临湘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备案。联系电话: 0730-3737739。


 

 

                                                                                 临湘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7日   

 

 

 

 

 

 

 

 

 

 

 

临湘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增强安全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77号令)、《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湘应急发〔2020〕5号)和《岳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岳市应急〔2020〕2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情况

    (一)排查摸底。经排查,全市应急管理部门直接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共有212家,按行业分布如下:

     危化行业: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64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家,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54家(储存经营企业2家、加油站45家、纯贸易经营企业7家),其他化工及医药化工企业3家。

   非煤矿山行业:共有非煤矿山企业7家,其中地下矿2座,露天矿3座,尾矿库2座。

   工贸行业和烟花爆竹:共有工贸企业141家,其中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粉尘涉爆企业67家,其他企业72家。

   (二)分类分级。根据《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岳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及化工医药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全市重点监管执法单位133家,其中A级9家,B级9家,C级115家;一般监管执法单位79家(见附件:行业分类分级汇总表)。该分类中一般监管执法单位如发生亡人事故,则纳入重点监管A级;发生一般性涉险事故,则提级到重点监管执法单位。对分类中的重点监管单位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C级提为B级,B级提为A级,严格按提升一个档次强化监管执法。

    二、监管力量

    根据我局“三定”方案和局内部职责分工,设有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承担市局委托的事前许可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承担事中事后日常监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实际到位15人。其中涉及到由两个业务股室共同监管的企业,原则上以纳入监管执法计划的股室为主,其他股室须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三、计划任务

    (一)监督检查单位数量

    按照“重点企业年度全覆盖监督检查、一般企业样本全覆盖随机抽查”的原则以及“属地为主、分级结合”原则,2020年度,本局计划直接监管执法重点单位77个(其中危化54个、非煤矿山4个、工贸行业和烟花爆竹19个),同时按不少于40%的比例随机抽查镇(街道)、工业园监管执法单位53个(其中:危化股3个、工贸行业和烟花爆竹股50个、(具体分解计划见附表2)。

    (二)监督检查频次

    对重点企业监管执法全年A级不少于4次、B级不少于3次、C级不少于2次。其中加油站监管执法全年每家不少于1次。对一般监管执法单位采取委托镇(街道)检查和简易执法,相应业务股室通过双随机抽查40%进行执法,保证三年内全覆盖。

    (三)责任分工

    直接监管执法坚持“谁检查、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抽查监督镇(街道)、工业园监管执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适应简易程序的交由相应的镇(街道)、工业园负责依法查处,适应一般程序的案件由相应业务股室办理并对重大隐患实施督办。

    四、检查方式及重点内容

    (一)检查方式。实施直接监管执法,相关股室按“一企一案”要求,在实施检查前制定检查方案,制作检查表,经分管领导批准,报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备案后实施;实施抽查监督镇(街道)、工业园监管执法,可以采取直接抽查或组织交叉检查等形式,可以分批次制定检查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批,报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备案后实施。

    (二)重点内容。通过书面检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源头防控、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反“三违”及有限空间特殊作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具体由相关业务股室结合业务特点、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确定监管执法工作重点。尤其是对专家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逐个实行销号管理。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要求,各相关股室要统一思想,认真组织,狠抓计划落实。

    (二)规范执法行为。要按照依法治安的总体要求和“三项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要寓服务于执法,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要充分做好监管执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有的放矢,精准、高效执法。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形式,教育企业负责人和广大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和守法认识。

    (四)强化执纪问责。要加强计划执行的跟踪考核,有关股室在每月28日至下月3日前,将本月执法计划完成情况和下月监管执法具体计划方案报局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办公室,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计划执行总结。要加强执纪监督,推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严格落实廉洁执法。


    附件1:监管行业分类分级汇总表

    附件2:2020年度监管执法任务分解表

    附件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附件4:镇(街道)、工业园监管重点企业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