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杨桥工业园消防取水点 “12·11”廖永康意外伤亡事故调查报告
临湘市杨桥工业园消防取水点
“12·11”廖永康意外伤亡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单位:临湘市东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临湘市东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以工商登记为准,住所地位于湖南省临湘市,为临湘市杨桥工业园在建消防取水点项目提供建筑劳务服务,项目现场主要从事土建施工、材料看守、脚手架拆除、地下渗水强排等作业活动。
(二)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
1. 事故发生时间:2025年12月11日07时10分左右(星期四)
2. 事故发生地点:临湘市江南镇洋溪村杨桥工业园在建消防取水点项目施工现场
3. 现场环境与作业条件:事发地点为项目内1.8米左右高的边坡区域,下方为硬化后的挡土墙底板,现场正开展地下渗水强排、已浇筑挡土墙模板脚手架拆除作业。
(三)事故伤亡人员基本情况
廖永康 男 52岁 消防取水码头项目材料看守员 略 死者,有高血压既往病史
(四)事故当天现场人员及作业安排
1. 在场人员:
- 廖良荣,男,60岁,项目施工班组长;
- 张克佳,男,59岁,浆砌石班组组长;
- 姚佳,男,37岁,项目挖机司机;
- 死者廖永康(材料看守员)。
2. 当天作业安排:
① 施工现场地下渗水强排作业;
② 廖良荣班组拆除2025年12月10日已浇筑完成的扶壁式挡土墙模板脚手架系统。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12月11日07时左右,项目施工班组长廖良荣到达施工现场,准备安排当日施工作业时,发现材料看守员廖永康在边坡区域行走过程中突发头晕目眩,不慎失足跌落至下方硬化挡土墙底板地面,头部着地,安全帽摔落,当场血流不止。
(二)现场应急处置及医疗救治过程
1. 现场处置:廖良荣等在场人员第一时间将廖永康救起,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通知死者家属。
2. 医疗救治:
- 07时30分,120救护车到达事故现场,对廖永康受伤的颈椎部位进行固定、简单包扎止血;
- 08时06分,伤者由廖良荣陪同送至临湘市人民医院全力抢救;
- 经医院诊断,伤者伤情复杂,颈椎、头部损伤严重,且伤者既往有高血压等突发性疾病,医院告知家属即使抢救成功,伤者极有可能成为植物人;
- 17时左右,家属经慎重考虑,放弃了治疗并申请并办理出院手续;
- 20时左右,廖永康在家中不幸离世。
(三)后续处置情况
1. 家属情绪稳定,无过激行为及负面舆情;
2. 2025年12月14日,死者廖永康已按当地习俗完成安葬;
3. 事故相关单位已与家属就善后事宜达成一致。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1. 个人健康因素:廖永康自身患有高血压等基础性疾病,在施工现场作业过程中血压升高,导致头晕目眩,是本次意外伤亡事故的主要诱因;
2. 现场环境因素:事发区域为1.8米高的边坡,下方为硬化底板,跌落过程中无有效缓冲,加重了伤害后果。
(二)间接原因
1. 单位健康管理不到位:临湘市东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摸排,未针对患有高血压等疾病的人员制定针对性的作业安排或健康监护措施;
2. 现场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项目施工现场未对边坡区域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或防护措施,未明确作业人员行走安全路线;
3. 安全培训教育不足:对作业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突发疾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不到位。
四、事故性质认定
本次事故属于意外伤亡事故,是因当事人自身基础性疾病突发导致失足跌落,经医院抢救之后并由家属放弃治疗死亡的意外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为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临湘市东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相关项目单位需立即落实以下整改措施:
1. 全面开展人员健康排查:对所有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基础性疾病的人员,调整作业岗位,严禁安排高空、边坡等高危区域作业;
2. 强化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对项目内所有边坡、临边、洞口等危险区域,增设防护栏杆、安全警示标识、防滑措施,明确安全行走路线;
3. 加强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重点讲解突发疾病应急处置、现场自救互救知识,提升作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完善现场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施工现场日常巡查制度,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现场监护,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 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能快速、有效开展应急处置。
附件:江南镇人民政府、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临湘市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件。
临湘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16日11111111
附件1
江南镇人民政府、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临湘市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