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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电子礼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临湘市安委办 发布时间: 2021-06-11 11:35 浏览次数: 1


关于印发《临湘市电子礼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

    《临湘市电子礼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湘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临湘市电子礼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4月26日邵阳市新宁县回龙寺镇北兴社区电子礼炮爆炸事故教训,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子礼炮安全管理的通知》(湘安办函〔2021〕3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电子礼炮安全管理,有效整治全市电子礼炮违法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子礼炮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子礼炮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电子礼炮的高压严管态势,建立取缔电子礼炮违法行为综合治理机制,有效治理电子礼炮违法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治理重点

    (一)无证生产、经营(租赁)电子礼炮行为。查处未经许可开展生产、经营(租赁)电子礼炮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生产、经营(租赁)无牌、无证电子礼炮行为。对生产、经营(租赁)无牌、无证等电子礼炮全部予以收缴或报废处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殡葬市场使用电子礼炮行为。对殡葬市场使用电子礼炮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并对排查出的电子礼炮予以封存。(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四)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电子礼炮车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改装车辆违规上路行驶,以及运输电子礼炮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五)燃放电子礼炮行为。查处城区燃放电子礼炮行为,对燃放电子礼炮进行封存暂停使用。(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阶段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法制宣传,在全社会建立自觉抵制电子礼炮的广泛共识。各属地镇(街道)和牵头部门单位全面组织开展排查摸底,并于6月30日前,将排查摸底数据上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采取“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电子礼炮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

    (三)巩固治理阶段。10月1日至今年年底,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成果,重点围绕电子礼炮违法线索常态化开展整治行动,建立协同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分工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负责拟定全市电子礼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时间节点协调调度各镇(街道)和牵头部门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治理等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将数据汇总上报,采取督查、巡查方式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交办、督办、通报、约谈。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生产、经营、租赁电子礼炮等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督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电子礼炮车俩数据分析、交通违法查处。依法查处专项整治过程中的阻碍执法、妨害公务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市民政局:负责全面加强宣传引导,重点加强所属殡葬服务单位的源头监管,及时传递电子礼炮相关违法线索,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子礼炮违法行为实施综合治理。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燃放电子礼炮现场查处。

    市烟花爆竹“打非”办: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开展电子礼炮专项整治行动,每月开展专项巡查,对镇(街道)检查排查的问题隐患,向相关牵头部门实行交办,并督促落实查处。

    属地镇(街道):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租赁、使用电子礼炮的排查摸底,全面掌握本辖区电子礼炮底数,做到台账清楚、数据准确。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摸底排查。各镇(街道)、各牵头部门开展全域摸底排查,建立摸底排查工作台账。对发现的存在问题的企业(个人)依法查处,责令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并将其列为重点,适时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

    (二)加强联合整治。应急、公安、市场、民政、城管等部门建立“跨警种、跨部门”协作机制,市烟花爆竹“打非”办要充分发挥协调、督促、日常巡查、指导、交办职能,加强日常配合,最大限度保障集中整治期间案件线索实时共享、涉案人员(车辆)及时移交,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属地镇(街道)要紧盯辖区内“红白喜事”等电子礼炮高频使用现场,采取镇(街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方式,严查使用电子礼炮违法行为。

    (三)建立长效机制。联通信息渠道,建立协同治理长效机制,按照属地村组实时管控,属地镇(街道)不定期检查,市烟花爆竹“打非”办每月巡查,各牵头部门联合执法四个层次综合治理。以电子礼炮案件作为加强源头治理和社会防范工作的切入点,深挖上、下游违法线索,依法查处电子礼炮生产、经营、租赁、使用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社会宣传。各镇(街道)、各牵头部门单位,要加大电子礼炮专项整治行动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讲解力度,促进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电子礼炮违法的广泛共识。运用“声、屏、报、网、端、微”等全媒体开展“法律宣导+舆论引导”,重点加强电子礼炮违法案例曝光和违法综合整治的宣传,全方位扩大整治声势,助力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履职担当,全面部署推进。开展电子礼炮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是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子礼炮安全管理的通知》、打击违法犯罪、规范行业管理、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的有力举措,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二)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辖区工作实际,认真研判分析电子礼炮违法案件的规律特点,组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有针对性地制定源头管理、联合整治、社会宣传等具体措施,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职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现场督导、暗访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全面加强专项行动的业务指导、推动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固化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措施,通过调整考核、建立通报制度等方式,将查处电子礼炮违法行为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结合各类区域性、集中性治理行动,保持严查严管力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请各镇(街道),各牵头部门单位将有关贯彻落实情况,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