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湘市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临湘市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单位:
因机构改革,许多部门职能发生较大调整,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急需进行修编。按照2020年12月4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专项整治三行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和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现将《临湘市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标对表,严格按照时间接点做好各项预案修编工作。
临湘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
临湘市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修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应急预案体系,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机构改革方案》有关规定以及《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通知》岳市安〔2020〕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关于在全市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思想,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审批、演练、修订等工作流程,强化应急预案衔接协调,着力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临湘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常务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政府金融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工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市分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局、市信访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交警大队、高警局岳阳支队临湘大队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应急管理局。
三、应急预案修编范围及工作任务
(一)修编临湘市总体应急预案(1个)。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修订临湘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压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属地责任,进一步规范事件分级、分级应对和响应分级,明确市级层面应急响应和组织指挥体系,细化完善风险防控、信息报告、指挥协调和现场指挥、应急保障等职责任务,发挥总体应急预案在全市应急预案体系中的纲领性作用。
(二)修编专项应急预案(51个)和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类别突发事件行业主管单位组织修编。专项应急预案是指导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指南,按照2019年机构改革后各单位职能职责,立足行业主管单位的工作实际,按突发事件类别修编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见附件1),负责预案修订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评审、按程序报批、依法公布等工作。
四、应急预案修编审批流程
(一)总体应急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向市政府申请立项,起草总体应急预案(草案),报请市政府审核,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批准并印发。
(二)专项应急预案由主责部门立项并起草专项应急预案(草案),报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备案,经分管副市长批准同意后由市政府办名义印发。
(三)部门应急预案由主责部门立项,起草部门应急预案(草案),报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备案后,经分管副市长批准同意后由各单位自行印发。
五、经费保障
临湘市总体应急预案因修编工作时间紧、任务大,且法律性、政策性、业务性相当强,由市应急管理局报市人民政府财政经费纳入保障,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由主责部门报市政府立项后具体实施,经费自行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工作持续动态机制,成立专门工作组,明确责任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人,确保按时顺利完成各项应急预案的编修任务。
(二)严明责任分工。各类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单位要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及时组织研究并按时反馈意见和建议。市应急管理局要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区域、本单位、本行业内各级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应急预案编修工作“到边、到底”、“全落实”、“全覆盖”。
(三)严格修编质量。本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时间紧、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多、要求标准高。要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原则,做到不同层级、不同类别预案有所区别、有所侧重,体现内容的差异化,体现预案的操作性、针对性和可行性。按照预案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现场处置流程,有效解决预案存在的领导体系不够完善、措施规定不够具体、职能职责不够明确等问题。
(四)严厉时限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分工,抓紧制定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阶段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全市应急预案修编工作要在2021年1月20日前全部完成,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印发和市应急管理局备案(纸质、电子版各1份),并依法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