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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临湘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04-24 17:16 浏览次数: 1

各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市直各单位:

为掌握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湘财会函〔2019〕1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编制2018年度内部控制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要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等工作。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

(二)及时准确编报,加大审核力度。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及时准确编制和报送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下设二级机构的主管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按时汇总并报送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加大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力度,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报告质量。

(三)开展分析应用,加强监督指导。各单位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探索应用大数据技术,挖掘内部控制报告价值,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和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局、会计管理股,各主管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编报工作的监督指导,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和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同时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内部控制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内控监管。各单位要积极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树立“业财融合”理念,推动经济业务与预算编制、决算管理、绩效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管理等的深度融合发展,推进业务信息系统与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形成环环相扣、畅通无阻的内控数据体系,为行政决策提供有力支撑。财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单位内控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提高单位内控信息化工作水平。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范围。全市各单位务必按要求、按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内部控制报告,涉及组织机构改革的部门、单位,编报内部控制报告口径原则上与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主体口径保持一致。

(二)报送时间。全市各单位应当于2019年3月22日前完成本单位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市财政局(会计股)。

(三)典型案例。全市各单位应将2018年度开展内部控制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在内部控制工作中领导重视、工作积极、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报送,典型案例内容应包括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单位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典型案例文字不少于1500字,其中教育系统、卫生系统、林业系统等部门各须至少报送一个典型案例。

三、其他事项

(一)关于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我省为网络编报试点省份,各单位可通过IE等主流浏览器登陆“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https://tybb.mof.gov.cn/)湖南频道(http://220.169.44.30:9797/),开展2018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 工作。内控控制报告表格、填报操作手册及视频讲解资料均可登陆“湖南财政网”和“湖南会计信息网”下载,纸质版不再印发。

(二)关于内部控制报告形式。各单位应当报送本单纸质版内部控制报告,各主管单位应同时报送本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内部控制报告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财政局会计股。

电子版内部控制报告由报表系统自动汇总生成,各单位可对汇总数据进行分析。

联系人:章焱

联系电话:15197029862  3729194

电子邮箱:870182995@qq.com

临湘会计管理QQ群:182379097

附件:1、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发电子版)

2、2018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报告

(发电子版)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