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乡镇财务管理检查的通知
临财监〔2022〕12号
关于开展乡镇财务管理检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防范化解财政资金风险,保障国有资金安全,维护和完善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根据《临湘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各级单位财务管理的建议》(临监建字〔2022〕1号)和《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财务清查的通知》(临财监〔2022〕7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镇财务管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检查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4月21日。
检查范围:1、全市所有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含所属村、社区及站所)。2、乡镇卫生院票据专项核查。
二、检查主要内容
(1)开设账户及账户使用情况;
(2)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情况;
(3)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4)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
(5)违规举债情况;
(6)单位内控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含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财务人员、财务人员与财务人员之间回避牵制制度;银行付款(含网银)录入、审核授权制度;单位财务审批制度等);
(7)单位公款私存情况;
(8)私设“小金库”及账外账情况;
(9)存量资金情况;
(10)租赁公务用车情况;
(11)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情况
(12)其他违反财务管理情况。
三、检查工作安排
成立乡镇财务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局长何华光任组长,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财务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财务管理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财政监督股,市财政局财政监督股股长郑明任办公室主任。
本次检查共分四个组,具体分组安排如下:
检查一组:聂市、江南、五里
责任领导:胡正爱
组 长:李勉
成 员:孙琨、方胜发、闾学兵、陈华丽
资料员:孙琨
检查二组:云湖、坦渡、羊楼司、黄盖
责任领导:赵辉雄
组 长:郑明
成 员:喻锋、方浩、周兰莉、易诗景
资料员:易诗景
检查三组:长安、长塘、白羊田、忠防
责任领导:潘德明
组 长:杨刚
成 员:余红梅、王华华、曹素平、陈庭威
资料员:陈庭威
检查四组:詹桥、桃林、桃矿
责任领导:陈三雄
组 长:周晓香
成 员:彭光浩、梅媚、陈高洁、周鹏
资料员:梅媚
协调、保障组:
李剑、陈晓旭
四、检查方式
检查组通过查看单位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资料、出纳盘底、网银登录等方式,检查单位财务管理情况,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出具财政检查报告并附检查的相关资料。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本单位财务管理自查工作,如实填写、及时上报相关资料,不得隐瞒、拖延、敷衍;被检查单位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阻挠、拒绝;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认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检查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此次财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检查人员应严守廉洁纪律、八项规定和十严禁工作纪律,不接受被检查单位宴请、不得收受红包礼金和土特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得代为隐瞒,否则一经查出,交有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单位财务管理情况统计表》
2、《单位主要领导与财务人员情况统计表》
3、《单位开设银行账户情况统计表》
4、《单位现金盘点表》
5、《车辆租赁情况》
6、《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情况检查表》
2022年3月16日
临湘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