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理全市各镇(村、社区)和市直单位借出款项情况的通知
临财监〔2020〕2号
关于开展清理全市各镇(村、社区)和市直单位
借出款项情况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临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建议函”(临巡函[2020]1号)精神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对全市各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市直各单位的借出款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范围
清理时间:统计数据填报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清理范围:全市所有市直单位(含所属二级机构)、镇(街道办事处)(含所属村、社区)的借出款项(含出纳借条抵库存未入账数据)。
二、主要内容
1、没有二级机构的市直单位、市直单位二级机构、各镇(街道办事处)的镇本级和村(社区)填报附表3《临湘市市直单位、市直单位二级机构、镇(街道办事处)本级、村(社区)借出款项情况明细表》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报告。
2、有二级机构的市直单位和镇(街道办事处)填报附表2《临湘市市直单位、镇(街道办事处)借出款项情况汇总表》和附表3《临湘市市直单位、市直单位二级机构、镇(街道办事处)本级、村(社区)借出款项情况明细表》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报告。
3、市财政局各业务股室将所属对口联系单位的数据和情况汇总后填报附表1《临湘市财政局各股(室)对口联系单位借出款项情况汇总表》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报告。
三、时间安排
1、市财政局各业务股室在本周四(4月2日)下午下班前将所对口联系单位的相关表格和说明分析材料初审把关后,汇总报财政局财政监督股,各单位上报业务股室时间由各业务股室确定。
2、市财政局财政监督股于下周二(4月8日)以前,将全市所有市直单位、镇(街道办事处)的借出款数据进行汇总、说明、分析、建议,形成全市借出款情况汇总报告。
四、工作要求
1、此次清理工作所有上报数据既要电子档,又要签字盖章的纸质档(纸质档均需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既要填报相关表格,又要对借款进行情况说明。
2、各指挥部、项目部等单位在此次清理范围之列。
3、各主管单位的下属二级机构均在此次清理范围之列,二级机构将填报好的数据和情况说明签字盖章后报主管单位,由各主管单位负责汇总报送到各业务股室。
4、各镇(街道办事处)的村(社区)由乡镇财政所负责统一汇总报送。
5、此次借款情况清理工作意义重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如实填报,并及时上报数据和情况说明。财政局将对填报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填报不实的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表1、《临湘市财政局各股(室)对口联系单位借出款情况汇总表》
2、《临湘市市直单位、镇(街道办事处)借出款情况汇总表》
3、《临湘市市直单位、市直单位二级机构、镇(街道办事处)本级、村(社区)借出款情况明细表》
2020年3月31日
临湘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 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