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临湘市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临湘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1-31 15:20 浏览次数: 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日止。本报告在临湘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linxiang.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湘市财政局联系(0730-3722400)。

一、概述

2021年,我局依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深入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市财政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情况。严格对照局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以下信息:市财政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领导信息;规章文件,时政要闻,包括中央、省、市的方针政策等重要信息;通知公告,在线服务,包括会计资讯、收费管理、政府采购等内容;市财政局2021年工作要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包括图片要闻、财政信息等。

(二)市级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2021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时限,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0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以及相应的表格。

(三)市直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严格对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在市本级预算草案经市人大会批准后二十日内,组织、督促市直部门全部按要求公开了各自2021年部门预算和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组织市直部门统一公开了2020年度部门决算。

(四)咨询投诉等情况。2021年共办理市长信箱来信0件。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严格依法依规,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一些主动公开的信息还不够规范及时,公开的形式还不够多样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努力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持续抓好常态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机构与人事信息、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多方面的工作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共事务等情况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透明度。

二是进一步优化公开载体。继续完善政府网站、留言信箱等载体平台,全力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利用各种形式,加大解读力度,尝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的方式公开信息。

附表1: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

附表2: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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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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