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至2020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有关事项的通知
临财购〔2019〕19号
关于2019至2020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了规范我市公务车辆维修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开招标,确定临湘市五尖山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等五家机动车维修企业(见附件1)为我市2019至2020年度公务车辆维修定点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
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公务车辆维修,均按本通知规定实行定点维修。
二、维修企业的选择
为了促进各维修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不断提高公务车辆的维修质量,在有效期内,各单位可根据车辆状况,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选择定点维修企业,作为本单位公务车的定点维修单位。对于维修质量高、服务优良的定点企业,采购单位可视情况与之签订年度《临湘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合同》。纳入定点维修的车辆,每次送修须由单位填写《2019-2020年度临湘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送修单》(见附件2),各定点维修企业凭送修单对公务车辆进行维修。
三、维修费用结算
(一)各单位维修费用直接与定点维修企业结算,结算时间由送修单位与维修企业协商确定。维修资金支付按单位财务制度执行,修车结算单和维修发票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领导审批,按现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办理付款手续,不得使用现金结算,不得无故拖欠修车款。
(二)公务车辆离开本市,因故障确需在外修理的,可使用现金结算,其修理费须凭单位车管部门外出派车单、随车外出公务人员证明,经送修单位财务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审核,并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加盖“临湘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专用章”后,由单位按规定审批报销。
四、其它要求
(一)市直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的组织领导,尽快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切实做好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工作。各单位应加强对公务用车维修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车辆维修工作事项,具体工作职责包括:审查驾驶员提出的车辆报修项目是否正确;对维修费用进行测算;对送修车辆实施现场监督;询查市场配件价格、按附表及合同要求核算工时费用、配件单价及总价,检查是否真实合理、并予结算确认;衔接、协调、办理定点维修企业、定点保险公司、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有关工作事项等。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车辆维修结算工作的财务监管,严格按照各定点维修企业的优惠承诺和维修结算单支付维修款项,车辆定点维修结算单要作为会计凭证的附件一并入账。无特殊情况或虽有特殊情况但未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并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加盖“临湘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专用章”的非定点维修单位维修发票,财务部门不得受理办理结算,财政部门不予支付资金。
(三)各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做好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车辆定点维修企业提出《2019-2020年度临湘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承诺书》(见附件3)以外的不合理要求,否则,定点维修企业有权拒绝,并可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和其他有权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各单位如发现定点维修企业不能履行投标服务承诺或违反本通知规定,应向市财政局举报,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按约定扣缴履约保证金,直至取消定点维修资格,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禁止参加下一轮市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的投标。市财政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不定期对车辆定点维修企业进行检查或考核,发现有违规情况的视情节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
(五)严禁在我市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企业范围以外维修公务车辆。违反规定的,按违反财经纪律追究单位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并对违规资金予以收缴。
(六)各单位新购公务车辆,在免费维修保质期内应免费在4S店维修,不受定点维修的限制,但免费保质期结束后须严格按本通知精神,在招标确定的市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企业进行维修。
(七)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规定,严禁在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中有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八)纳入我市定点加油的所有车辆比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0-3977599 3901706 3901701
附件:1、2019-2020年度临湘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企业一览表
2、2019-2020年度临湘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送修单
3、2019-2020年度临湘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承诺书
2019年1月5日
临湘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1月5日印发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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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度临湘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企业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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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定点企业名称 |
地 址 |
联系人 |
传真 |
联系电话 |
中标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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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手机 |
维修人工费综合折扣率 |
维修材料费综合折扣率 |
维修材料管理费综合折扣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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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湘市五尖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临湘市长安东路62号 |
陈静新 |
3804959 |
15274030888 |
35% |
45%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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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临湘市贝尔汽车修配厂 |
临湘市长盛西路87号晖升楼 |
沈伟华 |
3737187 |
13974093191 |
40% |
50%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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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临湘市大众汽车修理厂(飞翔) |
临湘市长盛西路181号 |
胡亚舟 |
3751342 |
13973030781 |
20% |
6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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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临湘市众往汽车服务中心 |
临湘市长盛中路31号 |
蒋涛涛 |
3727735 |
15274020503 |
90% |
75%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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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临湘市五兴汽车修配厂 |
临湘市五尖山快乐驿站后 |
杨道武 |
3395222 |
13517300077 |
70% |
7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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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9-2020年度临湘市行政事业单位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送修单﹙存根﹚
送修企业: 年 月 日
车型 |
牌照号 |
预计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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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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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 签名 |
车管部门意见 |
领导审批意见 |
2019-2020年度临湘市行政事业单位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送修单﹙送修企业﹚
送修企业: 年 月 日
车型 |
牌照号 |
预计金额 |
|||
内容: |
|||||
驾驶员 签 名 |
车管部门意见 |
领导审批意见 |
附件3:
2019-2020年度临湘市行政事业单位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承诺书
临湘市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2019-2020年临湘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政府采购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在提供临湘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期间,郑重承诺:
一、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我单位投标文件的承诺,向临湘市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不断改进服务条件和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维修质量。
二、同意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支付维修费用。
三、同意建立送修车辆档案,认真做好各项记录,保管好原始记录,做好跟踪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优先为政府采购范围内机动车辆提供维修服务。临湘市区范围内每天24小时免费路途施救,并设有救援电话。
五、对车主单位送修车辆《20192020年度临湘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送修单》上的维修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对。车辆修理完毕,及时开具结算单。
六、对定点维修的车辆,不转厂修理。根据车辆的故障情况,随到随修,不无故拖延修理周期,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级保养一般不超过24小时,整车大修一般不超过10天,整车做漆不超过8天。
七、对送修车辆因保管不善造成偷盗、事故等损失的全额赔偿。
八、保证所维修的车辆出厂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达到行业或部门标准,并对出厂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在保质期内,凡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失的,要及时无偿地进行修复,对造成车主单位车辆安全事故的直接损失,要全部赔偿。如有争议,经由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鉴定。
九、保证本单位消防安全、环保指标达到相关部门要求。
十、承诺维修车辆所使用的零配件使用正厂零配件,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副厂零配件的,应事先告知送修单位车管部门并做好记录,在取得送修单位同意并保证车辆能正常安全行驶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十一、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用户单位对车辆维修工作的监督、管理、检查。对车辆常用备件价格在维修企业显要位置张榜公示。
十二、同意为在修车辆提供下列免费服务:
1、检测轮胎气压(平衡四轮气压);
2、长途前车况检查;
3、每台车每年检测一次,内容包括检查底盘、检测发动机、检测灯光、检测空调;
4、为四门合页锁除锈、打油,免费为玻璃去油污、漆面去胶;
5、每年一次为轮胎调位、钢圈平衡;
十三、如发现我单位在临湘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自愿放弃定点维修资格,并接受市财政局的依法处罚:
1、无正当理由拒修的;
2、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问题拒绝免费返修的;
3、虚列维修项目或擅自扩大维修范围的;
4、服务态度极差,造成恶劣影响的;
5、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或以次充好的;
6、定点维修业务的承揽过程中,采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被相关部门查处的;
7、一年内被有效投诉3次及以上的(确因定点维修企业责任)。
本承诺书自本单位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单位:临湘市五尖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临湘市贝尔汽车修配厂:
临湘市大众汽车修理厂:
临湘市众往汽车修理厂:
临湘市五兴汽车修配厂: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