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一、我局是临湘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国土资源,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及时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规范土地、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依法管理土地、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依法实施地质勘察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和地灾预防和治理,负责监督全市测绘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我局由局机关及临湘市征地拆迁中心、临湘市土地整理复垦中心、临湘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临湘市矿产资源开发中心、临湘市地质环境监测站、临湘市地理信息中心、临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临湘市地产地籍中心8个独立核算二及机构和临湘市长安国土所、临湘市五里国土所、临湘市白云国土所、临湘市桃林国土所、临湘市白羊田国土所、临湘市长长塘土所、临湘市长占桥土所、临湘市忠防国土所、临湘市桃矿街道办事处国土所、临湘市羊楼司国土所、临湘市定湖国土所、临湘市江南国土所、临湘市黄盖国土所、临湘市长安国土所13个独立核算的国土所构成。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9,132.5万元,比上年减少63.99%。总支出9,132.5万元,比上年减少63.99%。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9,1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55.36万元,比上年增加115.7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7万元,比上年减少97.64%。其他收入480.15万元,比上年减少0.75%。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9,132.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000万元,上年无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34.07万元,上年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497万元,比上年减少97.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586.93万元,比上年增加7.78%。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8652.36万元,比上年减少65.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55.36万元,比上年增加115.7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7万元,比上年减少97.6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8652.36万元,比上年减少65.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55.36万元,比上年增加115.7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万元,比上年减少97.64%。
按功能分类如下:教育支出1000万元,上年无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34.07万元,上年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497万元,比上年减少97.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106.78万元,比上年增加8.87%。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55.36万元,比上年增加115.7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155.36万元,比上年增加115.74%。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55.36万元,比上年增加115.74%。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3048.57万元,比上年增加131%。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5106.78万元,比上年增加107.56%。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155.36万元,比上年增加115.74%。按功能分类:教育支出1000万元,上年无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34.07万元,上年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106.78万元,比上年增加8.87%。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048.57万元,比上年增加13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95.53万元,比上年增加99.38%。商品和服务支出438.55万元,比上年增加2341.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万元,上年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5106.78万元,比上年增加107.56%。其中:基本建设支出4909.72万元,上年无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97.07万元,上年无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2万元,决算数为34.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2.16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3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2.58万元,公务接待550批次1630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增加24.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32.5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497万元,比上年减少97.64%,本年支出497万元,比上年减少97.64%,项目支出497万元,比上年减少97.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临湘市国土资源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438.55万元。比2016年增加420.5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886.88万元,其中:货物20.34万元;工程75万元;服务791.54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780.47万元,其中:货物17.9万元;工程66万元;服务696.5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3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预算数为11650000.00元,其中:数字临湘地理空间框架建设3810000.00元,耕地占卜平衡6000000.00元,基本农田保护、不动产登记等1540000.00元。2017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决算数为11892420.00元,其中 数字临湘地理空间框架建设3810000.00元, 耕地占卜平衡6951750.00元,基本农田保护、不动产登记等 1130670.00 元,达到年初绩效目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