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韶管道工程拟征地告知书 临国土拟告字〔2018〕10号
来源:
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18-05-24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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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拟征地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的用途:潜江—韶关输气管道工程临湘市段阀室(横铺村)项目。
二、拟征地的位置:临湘市桃林镇横铺村。具体见勘测定界图。
三、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湘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6〕11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执行。
(三)安置途径:采取货币方式安置。
四、其它事项:
(一)告知之日起,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种、抢搭建、抢装修,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二)相关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有异议的,可在拟征地告知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临湘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