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临湘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在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紧密围绕“发展六仗”,积极发挥其公开促进落实、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的职能作用。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通过公开来促进公平公正,推动阳光政务的建设。
为了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我们努力推进基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例如在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我们尽可能地提高政务公开的“含金量”和政策解读的覆盖面。这样可以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政府的工作进展和政策意图,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同时,我们还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标准化的政务公开流程和规范,我们提高了基层群众的获得感。比如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等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我们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进行处理,确保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主动公开情况。紧扣“发展六仗”加强主动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临湘市“发展六仗”公开专栏,集中发布解读发展六仗各方面工作进度。门户网站全网发布信息944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发布16条,政务公开栏目全年发布政务信息3602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信息964条。征集调查栏目开展6期,收集群众意见33条,公布调查结果4期。依法依规发布疫情防控信息。稳步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开设财政资金专栏,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在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专窗,在图书馆、档案馆开设政务公开专区,提供信息查阅、政策咨询、办事指引、指导申请公开等服务,满足企业群众对公开的实际需求。举办政务公开月活动。联合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等多家单位,举办了“守护好一江碧水”、“脱贫攻坚十周年”政务公开主题月活动,切实打通了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2023年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6件,上年度结转办理件0件,共办理完成16件,结转到2024年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完善“文件库”,对政策文件进行集约化管理;各级政府部门依托部门网站栏目集中统一公开本单位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2023年全市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0件(审查10件,通过合法性审查10件),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制定机关应当建立每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于偶数年的第三季度全面清理本机关现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去年我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经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8件,宣布失效29件,确认继续有效的28件,需要修改内容后继续沿用的10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有47件。2023年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一公开平台作用,致力于打造更加及时、更加权威的政府信息公开阵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办要求,优化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贯彻落实关于加大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政务信息传播要求,建立以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为龙头,全市12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共同参与的重要信息联动传播矩阵,实现重要政务信息全市响应、协同联动、整体发声。发挥以公开促服务的积极作用,对照全省配套发布“一事一标准”,通过强化搜索功能、优化办理流程、改造导办页面、公开办事指南等,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的办事服务;让企业和群众既能精准查找、又能真正读懂涉企政策。
(五)监督保障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指导监督,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务管理服务工作统筹考评,作为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彰的重要评价指标,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专项工作监督检查,对38个市直单位、14个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在线检查,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0 |
8 |
1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8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今年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与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的全省2023年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结果,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基层单位公开不规范、不准确、不及时。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以即将出台的政务公开评估规范地方标准为基础评价指标,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系统评估,并对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精准督改。
为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我们将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培训和指导,确保他们能够按照标准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同时,我们还将建立监督机制,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我们相信可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2024年,我们将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和更全面的落实,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我们将以凝聚思想共识为重点,高站位抓谋划。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考核导向、夯实教育培训等措施,全面提高公开质量,确保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得到准确、及时、全面的落实和执行。
其次,我们将聚焦公开重点,高标准抓推进。我们将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法定主动公开,加速办理依申请公开,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加快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最后,我们将重视能力建设,高质量抓落实。我们将整合政务公开力量和资源,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等机制,充分发挥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便民化水平。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得到全面、深入、有效的推进和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临湘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730-3388017)。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