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双重预防体系,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纵深防御、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有效手段。临湘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创建推行“1234”工作法,推动临湘市非煤矿山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应用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坚定“一个目标”。临湘市应急管理局把2023年确定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应用年,紧紧围绕“零事故、零伤亡”总体目标,将精力向风险管控环节转移,向隐患治理环节聚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由零开始、向零迈进、以零结束。通过强化思想转变、精心编制报告、深化责任落实等,拧紧“责任链条”,确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强化思想转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行之有效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转变全市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工作思路,切实增强全面做好一线员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消隐患、能应急”安全理念。精心编制报告。针对目标任务要求全市非煤矿山企业精准编制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报告,做到实化、细化、量化、具体化。深化责任压实。坚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从企业级分管领导、部门级安全管理负责人、副矿长到班组级班组长,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层级、权限及频次,严格落实“问题导向抓重点、清单管理抓排查、结果倒逼抓落实”的工作措施,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围绕“两条主线”。临湘市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应用作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操作指南、监管部门压实责任的安全生产管理执法手册。今年来,通过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应用执法检查,发现、整改一般隐患133条、重大安全隐患6条、立案查处8起、行政处罚18万元,企业自查自纠重大安全隐患30条。采取部门推动、企业落实的工作方式,逐步形成了部门高效监管和企业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的工作格局,着力从根本上控制风险、消除隐患和解决问题,全力防范应对各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理清“三种关系”。为彻底扭转企业以往安全生产重隐患排查,轻风险管控现象,结合当前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实际,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应用紧紧围绕“风险、隐患、事故”这三者关系并进行有序实施。下好先手棋。纠正企业在实践过程中对“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应用”出现的理解偏差,杜绝将风险辨识结果束之高阁,认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隐患排查治理的前提和基础,通过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从源头上消除、降低或控制相关风险。筑牢防火墙。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强化与深入,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找风险管控措施的失效、缺陷或不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同时,分析、验证各类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估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而完善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减少或杜绝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把住安全关。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分别是阻止事故发生的第一、第二道防线,这也是双重预防机制应用的意义所在,企业要坚决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构成两道保护屏障,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非煤矿山领域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落实“四项举措”。遵循风险首位原则,突出安全风险防范,全面做实双预机制落地应用。完善制度。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职责融入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对企业现有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部进行重新修订完善,每年要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及人员状况、生产流程、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及周边情况等因素实际变化完善修订一次双预机制建设报告,持续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应用上台阶。强化教育。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将双重预防机制内容纳入全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深入宣讲各类人员职责、工作任务、岗位风险、管控措施,隐患排查的内容和方法,讲清安全工作的底线和“高压线”,让安全规定入心入脑,为双重预防机制应用奠定坚实的基础。实施管控。严格按照我市制定的“三会三查”制度,采取日班前会隐患确认、周调度会隐患通报、月推进会隐患总结等形式,将风险点管控贯穿于生产作业全过程,明确要求和责任分工,将日(班组长)常规排查、周(部门领导)/半月(分管领导)综合排查、月(主要负责人)重点排查相结合,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流程图,牢牢抓住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这个关键点,严格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表和岗位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有效实施,做到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辨识管控无缝链接,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深化治理。企业要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图,对已形成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文字记录和图片相结合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下达整改通知单,并依据事故隐患等级明确相应层级的部门(人员)负责治理、督办、验收、销号,同时严格按照奖惩制度对相应人员进行褒奖或处罚,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要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活动、撤出作业人员,按照“五落实”原则,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进行实施,并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临湘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发扬“店小二”精神,主动作为,进一步夯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让双重预防机制在企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