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XX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来源:信访局   日期: 2023-09-20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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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XX同志:

  您于2023年9月X日在湖南省信访局反映的我市詹桥中学收费等相关问题,省信访局已交转我局。我局主要负责人接到信访件后高度重视,教育体育局阳光服务中心立即对您所反映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您:

  一、关于“一个农村学校,强制收取早餐与中餐费用”的问题。经调查,临湘市詹桥中学学生就餐严格按照《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核定我市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临发改价[2022]207号)文件进行收费,早餐费用收取4元/餐、中晚餐费用收取7元/餐,经查看部分班级群收费通知,询问部分学生,并未发现您来信中所提的问题。

  二、关于“强制收取延时费用”的问题。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在校学生,其中乡镇(农村)学校收费最高不超过600元/期·生,经调查了解,您的孩子目前所在年级为X年级,通过询问该班其他家长,与班主任座谈,该班班主任胡X并没有在家长微信群或单独与家长沟通时强制性要求学生参加延时课程,故并未发现您来信所提的问题。

  三、关于“嘴巴说读书不收费,现在比原来还要多,一个三年级学生一期学校收费就要两千多”的问题。《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从法律的层面确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经调查,目前学校收费项目有,学生日常每月伙食费用(小学段早中餐11元/天)、作业本费10元、课后延时费用600元/期、三刊征订(线上自愿征订60元/期),以上收费项目均属学生家长自愿,经核算,合计上诉自愿缴费项目,也并未达到一学期两千多,故您来信中所提问题不属实。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临湘市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本栏目公开的处理意见书仅供查询人参考,处理意见书的内容以原本为准,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甘XX初次信访事项审核结案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