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农村)
“一次办”服务规程
(个人)
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5月
申 明
一、请认真阅读本服务规程。
二、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三、本服务规程旨在帮助您迅速了解我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审批服务信息,实施清单的全部内容您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详细信息:临湘市人民政府门户http://www.linxiang.gov.cn/24733/24759/56797/index.htm
我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农村)
“一次办”服务规程
一、事项名称 :
我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农村)
二、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居民家庭
三、适用范围:
全市
四、办理结果名称:
生活补贴给付
五、受理窗口
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六、审批决定机构
临湘市民政局
七、申请条件
(一)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必须是我市农村居民常住户口,以家庭为单位,以户主名义申请。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农村低保标准,2019年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为300元/月(适时调整)。
(三)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
八、材料清单
涉及名称 |
序号 |
申请材料 |
材料来源 |
份数 |
各类情形 |
材料要求 |
基本材料 |
1 |
临湘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
申请人提交 |
2 |
家族成员患有长期性或重大疾病的需提交市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诊断书。 户主户口所在地与常住地区不一致的,出具异地证明。 残疾者出具残疾证复印件。 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提供在校证明。 有赡养、扶养、扶养义务人的,提供赡养、扶养、扶养义务人的二代居民身份复印件,有收养关系的,提交收养证复印件。 |
|
2 |
身份证、户口簿 |
申请人提交 |
1 |
复印件 |
||
3 |
房产证或国土所证明。 |
申请人提交 |
1 |
复印件 |
||
4 |
申报前近连续三个月的电费和通讯费。 |
申请人提交 |
1 |
原始凭证 |
||
5 |
结婚证(离婚证)。 |
申请人提交 |
1 |
离婚协议书需加盖婚姻登记中心公章 |
复印件 |
|
6 |
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提交 |
1 |
需全体共同生活成员签字按手模,乡镇需在委托书上写明“授权属实,同意核对”,且需民政办主任签字盖公章。 |
||
7 |
全家合影和户主寸照各一张。 |
申请人提交 |
1 |
九、办理流程
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次办流程图
(时限:45个工作日)
|
||||||||
十、办理说明
市民政局开展经济核对必须由本人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名;本人及家庭全体成员指申请人申请保障的对象及对保障对象有赡(扶、抚)养义务的人员(含配偶)。
十一、审批时限
45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和时间
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临湘市政务服务中心:临湘市路中财政局(乘坐1、2、3、4路公交车到财政局站下)
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0—3753110
监督电话:12345 0730—3969585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审批书
编 号:
户主姓名:
家庭住址:
申请时间:
临湘市民政局 制
说 明
一、《申请审批书》由申请对象和相关调查人员共同填写。
二、《申请审批书》要严肃、认真、如实填写,应用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
三、《申请审批书》是救助对象的档案材料,一式两份,经市社会救助局批准后,由市、乡镇救助管理机关妥善保存。
四、农村低保需提供资料:
1、二代身份证、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2、赡养、抚养、抚养业务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收养关系的提交收养证复印件。
3、房产证、建房证或者租房协议合同书复印件或者国土所证明。
4、申报前连续三个月的电费、通讯费原始凭证。
5、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书需加盖婚姻登记中心原子公章。
6、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在校证明。
7、残疾者出具残疾证复印件。
8、家庭成员患有长期性或重大疾病的需提交市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诊断书。
9、户主户口所在地与常住地区不一致的,出具异地证明。
10、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需全体共同生活成员签字按手模,乡镇需在委托书上写明“授权属实,同意核对”,且需民政办主任签字并盖公章。
11、全家合影和户主寸照一张。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申 请 书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户主姓名 |
性别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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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号 |
户主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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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总人口 |
家庭农业人口 |
家庭非 农业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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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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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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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合影照片 |
申请书由户主填写,主要反映申请人家庭成员结构、身体状况、家庭收入以及生活困难程度等情况。
家庭成员详细情况
家庭户主个人情况(1) |
家庭户主个人情况(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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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户 主 |
姓 名 |
与户主 关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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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年 龄 |
性 别 |
年 龄 |
||||
身份证号 |
|||||||
文化程度 |
婚姻状况 |
文化程度 |
婚姻状况 |
||||
劳动能力 |
健康状况 |
劳动能力 |
健康状况 |
||||
从事职业 |
年 收 入 |
从事职业 |
年 收 入 |
||||
养老保险 |
新 农 合 |
养老保险 |
新 农 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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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户主个人情况(3) |
家庭户主个人情况(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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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与户主 关 系 |
姓 名 |
与户主 关 系 |
||||
性 别 |
年 龄 |
性 别 |
年 龄 |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
文化程度 |
婚姻状况 |
文化程度 |
婚姻状况 |
||||
劳动能力 |
健康状况 |
劳动能力 |
健康状况 |
||||
从事职业 |
年 收 入 |
从事职业 |
年 收 入 |
||||
养老保险 |
新 农 合 |
养老保险 |
新 农 合 |
注:与户主关系应填写“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媳”、“婿”、“抚养人”等等。姻姻状况应填写“未婚”、“已婚”、“离婚”、“丧婚”。
家庭成员详细情况
家庭户主个人情况(5) |
家庭户主个人情况(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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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与户主 关 系 |
姓 名 |
与户主 关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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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年 龄 |
性 别 |
年 龄 |
||||
身份证号 |
|||||||
文化程度 |
婚姻状况 |
文化程度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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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 |
健康状况 |
劳动能力 |
健康状况 |
||||
从事职业 |
年 收 入 |
从事职业 |
年 收 入 |
||||
养老保险 |
新 农 合 |
养老保险 |
新 农 合 |
||||
家庭户主个人情况(7) |
家庭户主个人情况(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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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与户主 关 系 |
姓 名 |
与户主 关 系 |
||||
性 别 |
年 龄 |
性 别 |
年 龄 |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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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婚姻状况 |
文化程度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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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 |
健康状况 |
劳动能力 |
健康状况 |
||||
从事职业 |
年 收 入 |
从事职业 |
年 收 入 |
||||
养老保险 |
新 农 合 |
养老保险 |
新 农 合 |
注:与户主关系应填写“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媳”、“婿”、“抚养人”等等。姻姻状况应填写“未婚”、“已婚”、“离婚”、“丧婚”。
申请城乡低保家庭收入声明
乡/镇 村(居)委会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与户主关系 |
可支配收入(元) |
||||||||||||||||||||||||||
工资性 收入 |
经营净收入 |
财产性收入 |
转移性收入 |
其他 收入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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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 生活 的 家庭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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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总月收入合计 |
家庭月人均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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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 收入 / 支出 |
□ 有家庭成员在境外打工,月收入 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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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家庭成员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总月缴额 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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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子女就诚于高收费私立学校或出国学,总支出 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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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情况 |
姓名 |
农作物 |
家畜家禽 |
粮食直补 |
其他补贴 |
商店 |
加工 |
运输 |
农机 |
房屋出租出售 |
外援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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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 |
姓名 |
与被赡(抚)扶养人的关系 |
可支配收入(元) |
月负担赡(扶)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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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次性收入 |
经营净收入 |
财产性收入 |
转移性收入 |
其他收入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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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声明属实,如有虚假或隐瞒,甘愿承担一切责任。 声明人(手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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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必须如实填写,如有项目未填写视为申请家庭无该项目内容。
2、所填收入为申请前连续6个月月均收入。
3、工资性收入。指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
4、家庭经营净(纯)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得。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
5、财产性收入。包括动产收入和不动产收入。动产收入是指出让无形资产、特许权等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型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等。不动产收入是指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
6、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
7、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8、经营性情况包括:经营企业、从事个体商业等情况。
申请城乡低保家庭财产表
乡/镇 村(居)委会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存款 |
存款人姓名 |
存款银行名称 |
金额(元) |
存款币种 |
总额(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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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有价证券、基金 |
开户人姓名 |
开户证券公司名称 |
开户时间 |
股票市值总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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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
开户人姓名 |
销售机构/开户证券公司名称 |
开户时间 |
基金市值总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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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 |
被保人姓名 |
投保公司名称 |
保单号 |
投保时间 |
月均缴保费 |
已缴总额 |
月均领取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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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 |
车辆品牌 |
车辆型号 |
车主姓名 |
车牌号 |
车辆购买时间 |
车辆买入总价格 |
现值(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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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 农机具 |
农机名称 |
农机型号 |
农机主姓名 |
农机证号 |
购买时间 |
购买价格 |
现值(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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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
产权人姓名 |
面积(m2) |
地址 |
性质 |
购置时间 |
购买价 |
用途 |
房产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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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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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声明属实,如有虚假或隐瞒,甘愿承担一切责任。 声明人(手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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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必须如实填写,如有项目未填写视为申请家庭无该项目财产。
2、房产性质:福利房、商品房、廉租房、经济租用房、私房、其他。
3、房屋用途:自住、出租、商用、闲置。
临湘农村低保家庭承诺书
本人由于目前家庭生活困难,自 年 月开始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全家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做守法公民。
二、本户提供的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就业状况、家庭成员信息及相关材料齐全真实可信,绝无虚假。如家庭收入异动,超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一月内如实向村民委员会申报。
三、积极配合村民委员会做好低保工作,主动参加统一组织的排查和年检。
四、对家庭有劳动能力的尚未就业的成员,努力寻求就业机会,未正工就业期间,积极主动参加公益性劳动和村民委会员组织的有关活动。
五、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如有违背,同意取消全家最低生活保障资格,并按低保有关法规接受处罚。
承诺人(手模):
年 月 日
临湘市求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授权委托书
为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便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以下简称核对机构)对我们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授权委托:
一、本人具备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就家庭收入和财产信息核对依法进行授权委托。
二、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临湘市救助申请家庭须知》以及本《授权委托书》全文,所估授权委托均出自自愿,合法有效。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及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对本授权委托有异议,由户主承担责任。
三、授权委托核对机构对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的收入、财产信息进行核查。包括入户调查,授权委托对机构与民政、公安、人社、房地产、住建、住房公积金、银行、证券、保险、税务、工商、教育、残联等相关部门进行有关收入、财产信息的核对,获取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的有关收入、财产信息。
四、在动态管理工作中,根据管理审批机关工作的需要,授权委托核对机构进行相应的有关家庭成收入、财产信息调查、核对。
五、授权委托管理审批机关进行书面、媒体和网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的姓名、家庭住址以及享受社会救助的相关信息乖。
六、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随申报资料存档,一份作为县区级核对机构进行经济状况核对部门查询的依据,一份作为市级核对机构进行经济状况核对部门查询的依据。
七、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字之日起有效。
救助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授权签名、按手印(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可由户产代签)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
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 |
||||
姓名 |
与户主 关系 |
签名、按手印 (本人) |
姓名 |
与户主 关系 |
签名、按手印 (本人) |
户主(手印): 乡镇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说明:此页及之前8页全部由本户主及委托人填写。
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户主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表(一)
户主姓名: 家庭住址:
家庭共同生活成员 |
姓名 |
与户主 关系 |
性别 |
年龄 |
文化 程度 |
身份证号 |
健康 状况 |
职业 |
月收入 |
||||||||||||||||||||
赡 ︵抚扶 ︶ 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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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收入 ︵元 ︶ |
年收入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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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入入 |
人均 收入 |
粮食作物 |
经济作物 |
||||||||||||||||||||||||||
水稻 |
玉米 |
红薯 |
其他 |
油料 |
水果 |
棉花 |
甘蔗 |
蔬菜 |
其他 |
||||||||||||||||||||
耕 地 面 积 ︵亩 ︶ |
总面积 |
养殖业 |
其他收入 |
||||||||||||||||||||||||||
水 田 |
|||||||||||||||||||||||||||||
牛 |
羊 |
猪 |
鸡 |
鸭 |
其他 |
劳务 工资 |
赡(扶抚)养费 |
外援 |
粮食 直补 |
其他补贴 |
|||||||||||||||||||
旱 地 |
|||||||||||||||||||||||||||||
水 面 |
|||||||||||||||||||||||||||||
山 林 |
|||||||||||||||||||||||||||||
调查人签名: 户主签名: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表(二)
户主姓名: 家庭住址:
家 庭 财 产 |
类别 |
品牌 |
规格 |
新旧程度 |
总价 |
说明 |
电视机 |
||||||
空调 |
||||||
手机 |
||||||
冰箱 |
||||||
洗衣机 |
||||||
热水器 |
||||||
摩托车 |
||||||
机动三轮车 |
||||||
电动单车 |
||||||
拖拉机 |
||||||
收割机 |
||||||
耕田机 |
||||||
入户调查意见 |
调查人签名: 户主签名:
临湘市农村低保民主评议表
时 间 |
年 月 日 |
地 址 |
|||||||
主持人 |
参会人数 |
人 |
有效票 |
张 |
|||||
得 票 |
张 |
拟保障类别 |
类 |
拟保障金额 |
元 |
||||
审 批 意 见 |
村 委 会 审 查 意 见 |
(单位印章)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乡 镇 场 审 核 意 见 |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社 会 救 助 局 审 批 意 见 |
(单位印章)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单位印章)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临湘市低保对象近亲属备案登记表
近亲属姓名 |
与低保对象关系 |
||||
单位及职务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村委会核实意见: 村委会(盖章): 核查人签名: |
|||||
说明:本表近亲属是指:低保对象直系亲属中的国家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低保经办人员。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
临湘市民政局:
我叫 ,共同生活家庭人口 人,户口在 ,现居住在 ,因本人家庭生活贫困,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申请享受农村低保救助。在本次申请和后续享受低保救助过程中,本人及家庭全体成员自愿委托授权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因审核审批农村低保救助的需要,对本人及家庭全体成员的收入和财产等经济状况进行核查,以及到房管、公安(户籍和车管)、工商、银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进行户籍、财产、收入的信息比对,同意按低保操作规定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
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本人保管,一份交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机构存档,一份交临湘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存档。
以上是本人及家庭全体成员自愿作出的承诺,愿自觉信守、忠实履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授权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次救助结束之日止。
申请人签字: 联系电话:
申请家庭其他成员签字
姓名 |
与申请 人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
与申请 人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申请人 |
|||||
说明:1、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名。2、本人及家庭全体成员指申请人申请保障的对象及对保障对象有赡(扶、抚)养义务的人员(含配偶)。
社会救助受理经办人员: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