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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领城镇职工生育津贴

编稿时间: 2020-07-08 10:17 来源: 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我要申领城镇职工生育津贴”

“一次办”服务规程

(城镇职工生育津贴申领)

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6月

申  明

一、请认真阅读本服务规程。申请人可按照本套餐事项办理,也可自愿选择合并事项。

二、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三、本服务规程旨在帮助您迅速了解我要申领城镇职工生育津贴的有关审批服务信息,实施清单的全部内容您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详细信息:

http://www.linxiang.gov.cn/24733/24759/56797/index.htm

“我要申领城镇职工生育津贴”

“一次办”服务规程

一、事项名称

“我要申领城镇职工生育津贴”。

二、服务对象

全市企业单位参保职工。

三、适用范围

全市企业单位

四、办理事项结果

城镇职工生育津贴发放

五、受理窗口

临湘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厅二楼医保窗口

六、审批决定机构

临湘市医疗保障局

七、申请条件

参加了生育保险,并按时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在职期间经卫健部门批准纳入生育计划的参保人员、在规定产假时间内,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

八、材料清单

事项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来源

份数

各类情形

材料要求

申领城镇职工生育津贴

1

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申请人提交

1

复印件

2

住院诊断书

医疗机构

1

加盖医院公章原件

3

生育服务证

卫健部门

1

复印件

4

单位银帐号、户名、开户行

所在单位

1

有效、准确

5

生育津贴申领表

医保系统打印

1

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九、办理基本流程

“我要申领城镇职工生育津贴”一件事流程图

(时限:30个工作日)

流程图: 终止: 企业单位经办人员代办申请

 

十、办理说明

1、参保单位申领生育津贴需要单位生育人员产假期满方可申领。

2、参保单位为企业。

十一、审批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和时间

临湘市政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政务中心医保窗口:0730-3730020

监督电话:0730-3969585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参保单位(盖章):

单位医保代号

单位名称

单位平均缴费工资

申领人名称

申领人身份证号码

申领人医保代号

配偶姓名

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医保编码(无单位填写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所在单位

分娩或终止妊娠时间

胎次或终止妊娠序次

是否难产

产假日期

法定产假天数

相关材料审核

材料名称

签发单位

签发日期

审核结果

经办机构专办人员签字

(1)准生证

(2)男女双方身份证

(3)男方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证明

(4)男方不属于参保范围的证明(由村、社区委员会开出的无工作单位证明;属外国居民或境外居民的证明;其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