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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补助

编稿时间: 2020-07-08 10:16 来源: 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我要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补助”

“一次办”服务规程

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6月

申  明

一、请认真阅读本服务规程。

二、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三、本服务规程旨在帮助您迅速了解我要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补助的有关审批服务信息,实施清单的全部内容您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详细信息:

http://www.linxiang.gov.cn/24733/24759/56797/index.htm

“我要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补助”

“一次办”服务规程

一、事项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二、服务对象

用人单位和个人

三、适用范围

临湘市域

四、办理事项结果

社会保险补贴

五、受理窗口

岳阳市临湘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失业登记窗口。

六、审批决定机构

岳阳市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申请条件

1、符合省人社厅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2、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4、进行了就业失业登记

5、实现灵活就业

八、材料清单

涉及

名称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来源

份数

各类情形

材料要求

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1

《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证》)

人社部门颁发

1

用人单位申请时由个人提供给单位

原件、复印件

2

毕业证书

学校颁发

1

原件、复印件

3

灵活就业证明材料

所在社区或乡镇

1

所在社区和乡镇调查核实后盖章证明

4

劳动合同

申请人自备

1

复印件

5

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

1

原件

6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证明材料

申请单位提供

1

用人单位申请时由用人单位提供

原件

6

单位基本账户或个人银行账号

申请人或单位自备

1

复印件

6

身份证、户口本

申请人自备

1

用人单位申请时由个人提供给单位

原件、复印件

7

寸照

申请人自备

2

用人单位申请时由个人提供给单位

近期

九、办理基本流程

“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一件事流程图

圆角矩形: 申请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时限:60工作日)

 

十、办理说明

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到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十一、审批时限

60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和时间

临湘市政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政务中心就业登记窗口:0730-3198708

监督电话:12345  030-3969585

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

保险对象申报审批表

姓名

性  别

缴费所在地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就业失业登记证签发编号

参加工作时间

原工作单位

灵活就业情况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个人存折储蓄所及银行账号

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意见

经审核,该同志已实现灵活就业,且未享受个体工商税收政策的减免,也未被企业正规吸纳,符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

年  月 日(盖章):

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意见

经复核,该同志符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同意申报社会保险补贴。

经办人(章)

处(科、股)室负责人(章)

年  月  日(盖章)

1、照片两张 2、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3工商银行帐号  4、发票、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