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迁入户口(高校毕业生落户)”
“一次办”服务规程
(个人)
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6月
申 明
一、请认真阅读本服务规程。
二、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三、本服务规程旨在帮助您迅速了解我要迁入户口(高校毕业生落户)的有关审批服务信息,实施清单的全部内容您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详细信息:
http://www.linxiang.gov.cn/24733/24759/56797/index.htm
“我要迁入户口(高校毕业生落户)”
“一次办”服务规程指南
一、事项名称 :“我要迁入户口(高校毕业生落户)”服务
二、服务对象:个人
三、适用范围:临湘市域内。
四、办理事项证照
高校毕业生落户
五、受理窗口
申请迁入地各乡镇派出所
六、审批决定机构
临湘市公安局。
七、申请条件
高校、职业院校学生因毕业、肄业、转学等原因,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父母现户籍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创业地、转入学校所在地。
八.材料清单(一单)
涉及 名称 |
序号 |
申请材料 |
材料来源 |
份数 |
各类情形 |
材料要求 |
基本 材料 |
1 |
户口簿 |
申请人提交 |
1 |
原件和复印件 |
|
2 |
身份证 |
申请人提交 |
1 |
原件和复印件 |
||
3 |
户口迁入审批表 |
申请人提交 |
1 |
填写规范,工整 |
||
4 |
近期免冠白底小一寸相片一张 |
申请人提交 |
1 |
照片必须真实有效,近期拍摄 |
||
5 |
毕业证 |
申请人提交 |
1 |
原件和复印件 |
||
6 |
户口迁移证 |
申请人提交 |
1 |
无户口迁移证的需先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
原件 |
|
7 |
村、社区(居委会)接洽证明 |
申请人提交 |
1 |
原件 |
||
8 |
工作证明 |
申请人提交 |
1 |
迁入工作单位时需提供 |
原件 |
九、办理基本流程(一图)
“我要迁入户口(高校毕业生落户)”一件事流程图
(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申 请 材 料 不 齐 全 或
|
十、办理说明(一说明)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申请,市公安局审批。
2、所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3、省外迁入需凭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并将迁移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40天。
4、省内户口迁入网上直接迁入无需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公安机关网上办理迁入手续。
十一、审批时限
3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和时间
申请迁入地各乡镇派出所
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户籍业务咨询电话:0730-3739842
监督电话:12345 0730-3969585
申 请 迁 入 审 批 表
申请人姓名 |
性 别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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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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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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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迁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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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 迁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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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申请 人关系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日 |
职业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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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受 单 位 意 见 |
乡 镇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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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 出 所 意 见 |
县 户 籍 股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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