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身份证”
“一次办”服务规程
(个人)
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6月
申 明
一、请认真阅读本服务规程。
二、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三、本服务规程旨在帮助您迅速了解我要办理身份证的有关审批服务信息,实施清单的全部内容您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详细信息:
http://www.linxiang.gov.cn/24733/24759/56797/index.htm
“我要办理身份证”
“一次办”服务规程指南
一、事项名称 :“我要办理身份证”服务
二、服务对象:个人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国居民身份证的办理(临湘辖区外的居民身份证首次办理除外)
四、办理事项证照
身份证
五、受理窗口
临湘市公安局各乡镇派出所/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人口与出入境户政窗口。
六、审批决定机构
临湘市公安局
七、申请条件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八.材料清单(一单)
涉及名称 |
序号 |
申请材料 |
材料来源 |
份数 |
各类情形 |
材料要求 |
基本材料 |
1 |
户口簿或申请人身份证 |
申请人提交 |
1 |
损坏或到期换证需提供原身份证 |
原件 |
2 |
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
申请人提交 |
1 |
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 |
|
3 |
居住证 |
申请人提交 |
1 |
省外居民提供 |
原件 |
九、办理基本流程(一图)
“我要办理身份证”一件事流程图(时限:30个工作日)
十、办理说明(一说明)
1、未成年办证需法定监护人到场,如监护人因故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书。
2、省外户口办理身份证领证时间为90天,且不能办理临时身份证、不能办理加急。
3、拍摄证件照时不能化妆、描口红、佩戴首饰、不得着制式服装,需穿深色服装。
4、整容后重新办证需提交县级以上医院整容证明。
5、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6、不能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情形:
不适用外县居民首次申请居民身份证、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十一、审批时限
省内居民30日(不含调查核实时间)。
省外居民90日(不含调查核实时间)。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首次申领费用免征,到期换领制证工本费每证20元,遗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制证工本费每证40元
收费标准:
1、《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2、《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
十三、办公地点和时间
临湘市公安局各乡镇派出所/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人口与出入境户政窗口
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户籍业务咨询电话:0730-3739842
监督电话:12345 0730-3969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