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生二孩”
“一次办”服务规程
(个人)
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6月
申 明
一、请认真阅读本服务规程。
二、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三、本服务规程旨在帮助您迅速了解我要生二孩的有关审批服务信息,实施清单的全部内容您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详细信息:
http://www.linxiang.gov.cn/24733/24759/56797/index.htm
“我要生二孩”
“一次办”服务规程指南
一、事项名称 :“我要生二孩”服务
二、服务对象:个人
三、适用范围:临湘市域内
四、办理事项证照
生育服务证
五、受理窗口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窗口
六、审批决定机构
临湘市卫生健康局
七、申请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
2、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夫妻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八、材料清单(一单)
涉及 名称 |
序号 |
申请材料 |
材料来源 |
份数 |
各类情形 |
材料要求 |
基本材料 |
1 |
生育服务申请表 |
申请人提交 |
1 |
婚育情况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签字盖章 |
|
2 |
夫妻合影相片两张 |
申请人提交 |
2 |
近期拍摄,2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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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再婚夫妻须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
复印件须签“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
|
4 |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复印件须签“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
||
5 |
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户籍是外省的且本省工作或已流入本省一个月以上且已怀孕,须出具村乡县三级婚育证明 夫妻双方有一方是现役军人,需部队出具婚育状况证明并盖章 |
复印件须签“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
|
特殊情形 |
如子女死亡的情况:需提供死亡证明 |
九、办理基本流程(一图)
“我要生二孩”一次办流程图(时限:1个工作日)
十、办理说明(一说明)
1、夫妻双方户籍在本省内,但有一方户籍为异地的,在受理办证时工作人员需通过《湖南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中发出协查申请,待异地乡镇卫健办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发证。(预计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国家提倡免费婚检。
十一、审批时限
1个工作日(不含异地协查时间)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和时间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窗口
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730-3557316
监督投诉电话:12345 0730- 3969585
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女方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夫妻合影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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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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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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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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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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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 |
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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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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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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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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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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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1、双方初婚 2、男初女再 3、男再女初 4、双方再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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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间 |
结婚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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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系合法夫妻,双方均无生育或收养子女。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现申请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我们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有隐瞒真实情况,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申请承诺人签章:女方 男方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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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机关 意见 |
经办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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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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