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生育证(一孩)”
“一次办”服务规程
(个人)
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6月
申 明
一、请认真阅读本服务规程。
二、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三、本服务规程旨在帮助您迅速了解我要办理生育证的有关审批服务信息,实施清单的全部内容您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详细信息:
http://www.linxiang.gov.cn/24733/24759/56797/index.htm
“我要办理生育证(一孩)”
“一次办”服务规程指南
一、事项名称 :“我要办理生育证(一孩)”服务
二、服务对象:个人
三、适用范围:临湘市域内
四、办理事项证照
《生育服务证》
五、受理窗口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窗口
六、审批决定机构
临湘市卫生健康局
七、申请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
2、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夫妻拟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八、材料清单(一单)
涉及 名称 |
序号 |
申请材料 |
材料来源 |
份数 |
各类情形 |
材料要求 |
基本材料 |
1 |
生育服务申请表 |
申请人提交 |
1 |
婚育情况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签字盖章 |
|
2 |
夫妻合影相片两张 |
申请人提交 |
2 |
近期拍摄,2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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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再婚夫妻须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
复印件须签“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
|
4 |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复印件须签“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
||
5 |
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户籍是外省的且本省工作或已流入本省一个月以上且已怀孕,须出具村乡县三级婚育证明 夫妻双方有一方是现役军人,需部队出具婚育状况证明并盖章 |
复印件须签“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
|
特殊情形 |
如子女死亡的情况:需提供死亡证明 |
九、办理基本流程(一图)
“我要办理生育证”一次办流程图(时限:1个工作日)
十、办理说明(一说明)
1、夫妻双方户籍在本省内,但有一方户籍为异地的,在受理办证时工作人员需通过《湖南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中发出协查申请,待异地乡镇卫健办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发证。(预计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国家提倡免费婚检。
十一、审批时限
1个工作日(不含异地协查时间)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和时间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窗口
临湘市长安中路临湘市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730-3557316
监督投诉电话:12345 0730- 3969585
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女方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夫妻合影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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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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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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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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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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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 |
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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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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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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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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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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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1、双方初婚 2、男初女再 3、男再女初 4、双方再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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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间 |
结婚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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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系合法夫妻,双方均无生育或收养子女。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现申请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我们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有隐瞒真实情况,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申请承诺人签章:女方 男方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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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机关 意见 |
经办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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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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