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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合同)备案

编稿时间: 2020-07-08 09:07 来源: 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我要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合同)备案”

“一次办”服务规程

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5月

申  明

一、请认真阅读本服务规程。申请人可按照本套餐事项办理,也可自愿选择合并事项。

二、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三、本服务规程旨在帮助您迅速了解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合同)备案的有关审批服务信息,实施清单的全部内容您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详细信息:

(http://www.linxiang.gov.cn/24733/24759/56797/56803/content_1554233.html)

“我要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合同)备案”

“一次办”服务规程指南

一、事项名称 :

“我要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合同)备案”“一次办”服务

二、服务对象:

商品房出卖人(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适用范围:

临湘市区域

四、办理结果名称:

已备案告知单

五、受理窗口

临湘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住建窗口

六、审批决定机构

临湘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七、申请条件

1、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

2、商品房销售首付款缴存到银行指定的监管帐户;

3、房屋维修资金缴存到银行指定的监管帐户。


八、材料清单

涉及

名称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来源

份数

各类情形

材料要求

基本材料

1

商品房买卖合同

申请人提交

1

原件

2

买受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1

买受人为自然人的,身份证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驾驶证,军官证,护照,居住证;

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3

房屋维修资金缴存专用收据

住建部门

1

复印件

4

商品房买卖首付款缴存凭证

申请人提交

1

复印件

5

抵押权人同意预售的书面同意书

抵押权人

1

预售商品房已抵押的提交

原件


九、基本流程

“我要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合同)备案”一次办流程图

(时限:即时办理)

十、办理说明

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十一、审批时限

全流程承诺时限:即时办理(不含材料补正等时间)。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和时间

临湘市长安中路临湘市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业务咨询:0730-3715313

监督电话:12345 0730-3969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