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家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入选省级示范
近日,省文明办公示了省2023年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中心(所、站、点/基地)评审结果。我市桃矿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坦渡镇大和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分别入选省2023年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所(站)。
据了解,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中心、所、站是引领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排头兵”。近年来,我市综合利用现有资源,持续推动“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丰富文明实践活动内涵和载体,凝聚志愿力量,广泛开展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小切口”带来“大变化”,让文明之花处处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