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整体教育水平,不断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保证各类学校基本教学需要,促进教育均衡健康发展,根据《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3]124号),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报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严格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的原则;坚持在核定编制内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共120名。(详见<临湘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志愿服务农村教育,服从工作安排,无违纪、违法行为。
2、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要求。
3、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
4、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允许报名参加本次教师公开招聘。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
具体招聘条件以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信息为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受理报名。
四、报名要求
1、应聘对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于2016年6月27日至7月 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由本人亲自到临湘市教育体育局阳光服务中心(教育体育局办公楼一楼)报名,核对身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材料原件必须真实有效。
2、 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编办等单位相关人员协同进行。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每人交纳考务费125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过程始终。
3、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提供计划的岗位报名。
4、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1日17:30。
五、考试
1、笔试开考比例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相应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但属紧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岳阳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取消或核减的计划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临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岳阳市人社局核准后,调整到其他岗位,调整后的开考比例及计划在笔试开考之前向社会公布。
2、笔试
①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上说明)
②领准考证时间、地点:2016年7月12日至7月14日考生到临湘市教育体育局315室政工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③考试内容
普通高中岗位考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的理论知识,全为高中内容。职业中专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汽车维修与运用、机械、电子方面的理论知识,职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教学相关知识。初中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的理论知识,初中各类岗位考试内容初中内容占50%,高中内容占50%。小学教师岗位考试,分语文类、数学类、综合类三类命题组卷(三套试卷);语文类分值比例为语文60%、数学20%、英语20%;数学类分值比例为数学60%、语文20%、英语20%;综合类(英语、音、体、美类)分值比例为英语30%、语文20%、数学15%、音乐、美术、体育各占35%,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为综合类考生必考,音乐、美术、体育三科综合类考生任选其中一科作答;小学各类岗位试题以初中内容为主(占80%)、小学内容为辅(占20%)。幼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考试时量均为2小时,满分100分,命题的地点、教师都采取随机抽签确定。所有岗位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备考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④考试组织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上公布。
3、面试
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内容:以讲课的形式进行(职业中专机械、电子、汽修为实际操作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学基本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范围为:职业中专为机械、电子、汽车运用与维修方面实际操作,普通高中岗位为高二下学期教材(必修),职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岗位为学前教育专业教学相关内容。初中为八年级下学期教材(化学为九年级下学期),小学为五年级下学期教材,幼师为幼儿教育的基本内容。面试时量,职业中专实习指导教师为1小时,普高、初中、小学教师、幼师(含职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均为20分钟,其中备课10分钟、讲课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③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小学分为三类(语文类、数学类、综合类),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初中分学科按岗位计划1:2的比例,幼师按岗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面试入围分数线出现相同分数,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
④面试顺序:分类、分学科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结束后,根据规定的合成比例合成招聘考试总成绩,7个工作日内在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公布。
六、聘用办法
1、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每项折合分保留小数后两位累加,总成绩末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预录
普通高中、初中、职业中专岗位分专业、小学分类别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预录;幼师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预录。
3、同分预录原则
普高、初中、职业中专同一专业、小学同一类别、幼师若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入围,若笔试分数相同,学历高者入围,再若学历相同,师范类毕业生入围。
4、体检考核
预录对象须经市(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纪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审查。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预录。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书原件者不予预录。
5、补录
若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违纪查实取消资格等情况造成职位空缺,各专业岗位(小学各类别)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等额依次进行一次递补。考生自动放弃后(含补录放弃),立即终止预录资格。
6、公示、学校选择
预录人员名单在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岗位,预录人员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该岗位对应的学校,其中如出现总分相同者,抽签确定选择顺序。现场确认签字,监督组现场监督,不得更改。
7、列编、聘用、管理
选择岗位后,依据选择的岗位分配至学校,按有关程序办理列编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和人事代理。分配到学校服务期不满五年者,不能超出本市(临湘)乡镇学校范围调动或脱产学习。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纪律要求
1、考生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本人所有材料真实、来源合法;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经查属实,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将进入本人征信记录。
4、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纪律要求进行,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凡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湘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0-3720611(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0-3753622(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临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