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临湘市委巡察办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及使用编制
1.市委巡察办文秘1名,使用行政编制。
2.市委巡察办信息中心文秘1名,使用全额事业编制。
二、选调范围
1.选调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范围:临湘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选调市委巡察办信息中心文秘人员范围:临湘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三、报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巡察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有吃苦奉献精神。
2.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综合文字能力且有在综合文字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流动调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与临湘市委巡察办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
4.干部人事档案中有影响流动调配问题的;
5.工勤人员;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服务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5月27日通过临湘市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限工作时间)。报考人员需填写《临湘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编制卡、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3张1寸证件照等相关纸质资料(报名材料复印请使用A4纸型,除证书证件的原件外,其余资料一律不退),到临湘市委巡察办(105室)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临湘市委巡察办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由临湘市委巡察办统一制作发放。
(四)考试考核
1.考试环节。公开选调应当形成竞争,报名人数多于拟选调人数即可开考。考试由市委巡察办组织实施,临湘市委组织部、临湘市委编办、临湘市人社局参与。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文秘人员岗位笔试侧重考察考生的公文写作、党纪党规及相关法律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参与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相同的,以有在文字岗位、党政办、党建办、纪检监察、乡镇站所长等岗位工作2年以上经历者优先。
(五)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另加毒检项目。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委巡察办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信访举报等进行核查,并通过家访、面谈等方式,了解干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需要回避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作为选调对象。
(七)调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等额提出选调对象建议人选,提请市委巡察办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临湘市委巡察办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试用不合格的,退还原单位。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1.上述程序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解释和未尽事宜,由临湘市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市委巡察办联系人:李慧杰
联系电话:0730-3735105
监督电话:0730-3711531(临湘市纪委监委)
中共临湘市委巡察办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