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人社局   日期: 2024-05-27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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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临湘市委巡察办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及使用编制

1.市委巡察办文秘1名,使用行政编制。

2.市委巡察办信息中心文秘1名,使用全额事业编制。

二、选调范围

1.选调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范围:临湘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选调市委巡察办信息中心文秘人员范围:临湘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三、报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巡察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有吃苦奉献精神。

2.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综合文字能力且有在综合文字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流动调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临湘市委巡察办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

4.干部人事档案中有影响流动调配问题的

5.工勤人员;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服务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930日。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527通过临湘市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63日至67(限工作时间)。报考人员填写临湘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编制卡、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3张1寸证件照等相关纸质资料(报名材料复印请使用A4纸型,除证书证件的原件外,其余资料一律不退),到临湘市委巡察办105室)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临湘市委巡察办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由临湘市委巡察办统一制作发放

(四)考试考核

1.考试环节。公开选调应当形成竞争,报名人数多于拟选调人数即可开考。考试由市委巡察办组织实施,临湘市委组织部、临湘编办、临湘市人社局参与。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文秘人员岗位笔试侧重考察考生的公文写作、党纪党规及相关法律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参与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相同,以有在文字岗位、党政办、党建办、纪检监察、乡镇站所长岗位工作2年以上经历者优先。

(五)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另加检项目。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委巡察办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信访举报等进行核查,并通过家访、面谈等方式,了解干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需要回避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作为选调对象。

)调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等额提出选调对象建议人选,提请市委巡察办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临湘市委巡察办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试用不合格的,退还原单位。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1.上述程序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解释和未尽事宜,由临湘市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市委巡察办联系人:李慧杰

联系电话:0730-3735105

监督电话:0730-3711531(临湘市纪委监委)

附件:临湘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临湘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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