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纪委监委廉政警示教育中心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人社局   日期: 2024-05-27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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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临湘市纪委监委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及使用编制

选调岗位:文秘

选调人数:2名(适合男性)

使用编制:全额事业

二、选调范围

临湘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优良,能吃苦耐劳,经常加班加点且有奉献精神。

(二)本科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89月以后出生)。

(四)符合流动调配的其他条件。

(五)选调条件有关说明。选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受过党纪政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三)临湘市纪委监委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

(四)干部人事档案中有影响流动调配问题的

工勤人员;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服务年限计算、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资格条件截止时间为2024930日。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通知

2024527通过临湘市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63日至67(限工作时间)。报考人员填写临湘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编制卡、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3张1寸证件照等相关纸质资料(报名材料复印请使用A4纸型,除证书证件的原件外,其余资料一律不退),到临湘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楼一楼111室)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临湘市纪委监委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由临湘市纪委监委统一制作发放

(四)考试考核

1.考试环节。公开选调应当形成竞争,报名人数多于拟选调人数即可开考。考试由临湘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临湘市委组织部、临湘市编办、临湘市人社局参与,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侧重考察考生的公文写作、文字综合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参与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考核环节。考核由临湘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参与考试人员全部进入考核环节。报考人员在近三年度考核获评优秀的,每次加1分;近三年度在岳阳市、省级、国家级媒体发表过宣传报道或获评宣传工作、办公室、综合调研信息先进个人的,依据影响力和权重酌情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3、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考核×10%。

成绩相同的,以有财会、审计、金融、法律、办公室、纪检监察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另加检项目。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纪委监委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信访举报等进行核查,并通过家访、面谈等方式,了解干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需要回避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作为选调对象。

)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调入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等额提出选调对象建议人选,提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临湘市纪委监委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试用不合格的,退还原单位。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上述程序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解释和未尽事宜,由临湘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郭飞龙

联系电话:0730—3711523

监督电话:0730-3711531(临湘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

附件:临湘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临湘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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