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杜卫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   日期: 2022-03-04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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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人〔202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杜卫东同志兼任市公安局督察长;

陆伟雄同志任市政府办副主任;

胡贻涛同志任市政府办副主任,不再担任市政府办副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彭小琛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岳阳惠临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取消试用);

丁其华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市政府办副主任、市爱卫办主任职务;

方艳平(女)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廖琼(女)同志任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总经济师;

李艳(女)同志任市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彭晓鹏同志任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不再担任临湘工业园区管委会三湾工作部部长职务;

李小军同志任长安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文元同志任云湖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安安同志不再担任市人民政府副主任督学职务;

陈飞玲(女)同志不再担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阮岳军同志不再担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小兵(女)同志不再担任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古楚清、周中文同志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李崇同志不再担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周光焰同志不再担任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李天平同志不再担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文雄、姚敏同志不再担任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徐正刚同志不再担任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姚沫华同志不再担任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朱晖同志不再担任市供销联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肖良初同志不再担任市商业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李陆军同志不再担任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苏家荣同志不再担任市林业局白石园林场场长职务;

沈建忠同志不再担任市生态能源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