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人〔20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艳(女)同志任市政府办副主任;
艾新忠同志任市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龚波涛(女)同志任市中医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方华云(女)同志任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余兴同志市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李武明同志市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张威同志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