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推进信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和办法,全市努力争创国家、省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同时,继续开展“示范”镇街、“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严格控制进京赴省上访量,对创建成功的信访工作“示范”村(社区)继续实施奖励。
二、进一步规范初信初访办理。抓好初信初访,减少信访增量。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原则,实行首办负责制。并以群众评价为导向,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提高回访核实满意率。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实行责任倒查,加强源头问责,以责任落实提升初信初访办理质量。
三、进一步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坚持信访问题“三到位一处理”要求,继续推进重点难点信访积案集中攻坚、重复信访治理等工作,通过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指导督促、市级领导重点包案、部门单位综合施策、专门班子跟进落实等一整套措施,系统推动化解一批重点信访问题,切实减少积案存量。
四、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业务水平。以信访工作“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一是督促责任单位加强信访工作力量,优化信访干部队伍,完善信访工作阵地建设;二是加强对信访干部的业务指导,提升信访干部处访接访和办理信访事项的业务能力。
五、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在政法委牵头下,与公检法司及市直部门和属地加强联动,加强信访工作宣传,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收集涉访违法行为证据,对涉访违法行为依法处置,进一步优化我市信访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