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需要林木采伐限额的林农及森林经营者,请凭身份证、林权证书,在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书面向当地镇(办事处)林业站提出申请。望广大林农及森林经营者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临湘市林业局
2022年11月7日
说明:
森林禁伐范围的商品林、省级以上公益林、天然阔叶林及纳入天然商品林补助项目的,除实施森林抚育、灾害木清理、开设防火带、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的林木采伐以外,不得实施其他任何性质的商业性采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