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为重点,持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省反馈问题整改和“回头看”,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重点工作
(一)强化措施,全力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亲自领导下,通过各镇(街道)、各部门全力以赴的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不能短期完成的均制定了整改方案加快推进整改,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办结销号标准,已办结销号并上报。一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17年我市共有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9个,已完成7个,2个(农村安全用水、洞庭湖三年行动)正按时序进行整改。二是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问题。2017年我市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32件,已全部办结销号。三是湖南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问题。2018年我市共收到湖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件32件,已全部办结销号。四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问题。2018年我市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57件,已办结38件,其余交办件正要求进行整改。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力度,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印发了《2018年度临湘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每年1-2月、10-12月五个月为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将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城市扬尘防治、特护期污染防治作为工作重点,确保完成《临湘市污染防治攻坚2018年工作方案》考核目标。二是认真落实省“夏季攻势”工作任务。三是强力推进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任务。四是制订了《临湘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所有环保手续合法的工业企业,重点是建材、有色、火电、化工、陶瓷、水泥(含粉磨站)、印刷、家具制造、金属制品等行业企业和其他涉及VOCS企业、锅炉物料(含废渣)的25家企业易产生无组织排放的料堆场装卸、储存、转移和输送等环节开展全面核查,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要求。五是完成城区高排放公交车辆淘汰任务69台公交车。
2、水污染防治。一是开展了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制订了《临湘市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临环函【2018】32号)。二是开展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的调查工作。对16个万人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存在环境问题进行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了初步整治方案。三是制订了龙源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方案,督促各相关部门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要求进行整治,目前7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一级内龙源水库管理所办公用房已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级内有50多户居民房屋已拆除并复绿;一级内道路已进行硬隔离,设置了警示标志,制订了应急预案;一级内有3家木材加工作坊已拆除;二级内一处休闲山庄瑶之梦已取缔;二级内723户居民生活面源污染已建设四格池、三格池和微动力污水处理站;龙源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明渠改暗渠工程新建箱涵128米,新建盖板涵2710米,交通桥增加护栏14处,设置明渠段防护隔离栅21040米,硬质防护270米,L型挡墙265米,截水沟3587米;7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治并销号。
3、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对辖区内47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似疑污染地块开展调查,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风险筛查与分级、初步采样调查提供基础信息。二是开展了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查工作,督促全市4家在产、5家关闭停产选矿的企业进行了网上填报。三是与18家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二)严格审批,控制源头污染
严格按《环评法》、《建设项目管理分类名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受理、审批项目,做到不越权、不降(升)环评等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定位、选址不当、列入了“双高”名录、无环境容量、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项目一律不予准入。同时,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环评资质单位严格进行考核。今年共受理、审批建设项目 24个,网上备案28 个,否决不符合要求项目20多个。
(三)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1、污染源现场监察。按照《2018年岳阳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了《临湘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并建立了企业数据库。全年在全市工业企业污染源中抽取了随机检查企业154家次,其中重点污染源14家次,一般污染源111家次,特殊污染源29家次。此外,结合日常监管、网格化监管和专项行动,对全市工业企业进行了多频次的执法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50余人次,排查企业505家次,制作了现场检查文书370份。
2、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一是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制订了《临湘市“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方案》,对城区内的企业(三湾工业园、采矿点、小家庭作坊)进行全面排查,查看企业降尘措施,查看园区脱硫设施的运行状况、药剂投放情况、在线监控情况、查阅企业运行台账等,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均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进行了后督察。二是环湖利剑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制定了《临湘市2018“环湖利剑”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临湘市环保局“环湖利剑”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李四雄任组长,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特别是涉水工业企业、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和集中污水处理厂,实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三是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在2017年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摸底调查基础上开展了排查工作,排查化学品环境风险,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企业进行限期整改。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起,共处罚金75万元,有效的扼制了化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3、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制定了《临湘市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方案》,重点对全市化工、纸业、陶瓷、采矿、尾矿库等环境风险源、涉重金属企业、污水处理厂、水泥行业等重点污染源企业及群众反复举报案件涉及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对涉水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染防治施设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其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全力维护我市的环境安全。
4、信访、纠纷调处工作。信访工作做到随时受理、及时处置、限时办结、准时回复。截止12月10日,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来信来访325件,现均已办结,办结率达100%。人大、政协提(议)案1件;12345热线投诉169件;“12369”热线投诉45件,均及时进行了调处和办结。
5、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来,共调查企业423家,发现有环保问题的企业263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63份,立案48家,配合其他部门及乡镇开展联合执法26次,关停非法企业9家,行政罚款501万元,其中落实四个配套办法中,查封扣押13件、限产停产7件、按日计罚1起,有效的维护了我市生态环境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段工作安排
今年来,我局在环境保护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如我市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数较大,排放强度偏高,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较大,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垃圾收集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滞后,畜禽养殖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仍然存在,环境监管执法监测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都需要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后阶段,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同时,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对环境违法企业亮红牌、列黑名单。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积极构建“政府统筹、部门协同、企业履责、全民参与”的环保工作格局。
2、进一步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加强日常监管和水质监测,对龙源、团湾、忠防水库库区和桃林河、源潭河等流域及中小型水库水环境保护力度,确保城区居民饮水安全。
3、进一步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国家审计署、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严格对照目标要求,挂图作战、定期调度、加强督办,确保如期如质完成。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问题和信访件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滑坡反弹。
4、进一步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着力加强环保工作队伍的业务知识学习,坚持不懈抓好干部作风建设,让全局干部职工做到积极主动工作、有能力胜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