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司法局2017年度工作情况和2018年临湘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思路
汇 报
今年来,我们按照“突出一个中心,赢得两个满意,完成三大工程,提升六个能力”的思路,以综治考核要求为抓手,以细化量化考核项目为重点,以争先创优为目标,不断提升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参与度,提升了工作水平。现综合汇报如下:
一、健全“三个机制”,司法行政执法工作由软变硬
一是健全了执法质量考评机制。按照《岳阳市2014年度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与评分标准》的要求,我们起草制订了《执法质量考评细则》,组织开展了执法质量考评检查活动。从四个方面完善了执法质量考评机制。第一是审查执法主体。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的执业主体进行审查,不合格的坚决不注册、不办案。第二是审查文书。对所有法律服务文书采取抽查、送检等形式检查整改,督促规范,对法律援助文书不合格的不审批,不发放补贴。第三是审查执法程序。严格按照办案程序要求,查执法程序的规范性、合法性,杜绝违反程序规定办案。第四是落实执法监管。局里成立了纪检、监察、执法股室联合组成的法律服务质量监察工作小组,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法律服务执业机构的办案执业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防止了违法行为的发生,今年,全局未发生一起因法律服务质量发生的诉讼案件。
二是健全了涉法投诉处理机制。我们组织开展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开展了“粗暴执法,以权谋私等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了“规范权力运行”专项整治;开展了“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等活动。局里设立了涉法投诉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涉法投诉处理工作,建立了专门的执法工作台帐和涉法投诉工作台帐。通过有效的专项整顿治理活动,杜绝了涉法投诉事件的发生。
三是健全了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我们按照工作性质和行业,分别制订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由局纪检监察牵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我局及时发现了6起法律服务投诉事件,对6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诫免谈话。今年9月24日,省厅领导和律管处的领导到我局调研后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二、坚持“十抓”,基层基础工作由弱变强
今年来,全市人民调解以日常调解为基础,以“三调联动”为平台,以行业调解为补充,大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1.抓基层,强化了村级调委会建设。我们充分把握乡村合并改革、市组织部统一建设村部的机会,把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纳入全市村级功能用房建设,开展了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活动,普遍推行了“八有六统一”建设。全市合并后的114个村、33个居委会调委会中,新建村部功能房的有80个,原基础条件好的有38家,已有80%以上的村达到了领导、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制度、考核、奖惩“八有”和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的基本标准,有118个村(居)调委会达到了规范化标准。同时,我们按照《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订了《临湘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细则》,将人民调解案件奖励经费列入了市财政预算,以案定补领取调解补助,将经费的管理、发放列入了我局的“三定”方案,明确授权,由我局审核、管理和发放。
2.抓拓展,加强了行业、专业调委会建设。全市发文成立了27个专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婚姻家庭、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环境保护、山林权属、土地流转、工业园区、8个专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量大,纠纷矛盾多,专门选配了专职人民调解员12人,其办公场地在所属行业的办公楼,办公经费由设立单位负担,人民调解员的工资报酬由设立单位发放。同时,还制订了专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制度和程序,健康有序地开展了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8个专业、行业调解委员会达到了“四有”要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97起。
3.抓排查,落实了调防工作责任制。按照预警在先、控制在先、调处在先的原则,村调委会落实了旬排查制度,镇调委会落实了月排查制度,乡(镇)村级调委会分别建立了《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工作台帐》、《纠纷矛盾排查工作台帐》、《纠纷矛盾调处责任台帐》等工作台帐,对排查出来的纠纷,实行造册登记、交办到人。逐月落实了矛盾纠纷积案登记、督办、销号制度,实现了月碰头、季讲评、年考核。今年来,全市共组织集中排查4次,其中,开展医疗、土地、山林、拆迁、环保、交通和特殊对象、特殊时期等专项排查2次。
4.抓调处,化解了大量的纠纷矛盾。按照责任管理原则,我们大力防控民转刑案件,全市人民调解组织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6131起,调处矛盾纠纷6131起,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6011起,调处成功率达到98%,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108件。防止群体性械斗98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19起,防止因纠纷矛盾引起的非正常死亡31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28起,全市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
5.抓活动,攻克了复杂疑难积案。根据上级的部署,我们在全市调解组织内开展了“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活动。成立了领导机构,制订了活动方案,召开了专门会议,下发了工作文件,组织了专项活动,落实了考核评比。在公安、法院、检察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在法庭和派出所也分别设立了人民调解室。特别聚焦医患、民间借贷等重点领域的敏感纠纷。到目前止,全市共有86起疑难积案得到妥善处理。
6.抓协作,加大了“三调联动”工作的力度。全市市乡两级分别成立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和制订了“三调联动”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将“三调联动”工作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大力开展了公安与司法的联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联动、人民调解与企业调解的联动、镇村人民调解与跨乡镇人民调解的联动,完善“三调联动”的组织体系、力量体系、运行体系和创新体系,及时稳妥地处置了大量的非正常死亡纠纷。今年来,全市通过“三调联动”调解,共处置非正常死亡纠纷108起。
7.抓队伍,配备了专职人民调解专干。多年来,我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处理的矛盾纠纷,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但是,由于司法所的力量有限,司法干警超负荷工作,疲于应对。为了改变这一状况,今年来,在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同时,我局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了专门报告,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文件,争取市政府采取政府购买的形式(与协警一样,每人每年3万元),为我局13个司法所,分别配备了一名调解专干,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管理。
8.抓整合,实现了边界联防联调。我市是湖南的北大门,与湖北的通城、赤壁、洪湖以及我省的岳阳、云溪等县市区交界,跨区矛盾纠纷较多。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我们主动出击,与接界县、市区的“三调联动”单位了签订联调联防协议,建立了联防联调制度,开通了热线电话,建立了预警平台。采取“三通融”、“四联通”的办法调防纠纷,两地联合调处跨界纠纷26起,我们的工作得到上级的肯定。
9.抓布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台阶。我们主要做了四件事。其一,规范了司法所的收编工作。将司法所的人员档案、编制工资和工作经费纳入了管理,收回了被占用的编制,按照乡镇合并改革的要求,调整了司法所长岗位。将司法所的公用经费按人平5000元的标准列入了财政预算,下拔到所。其二,加强了收编后的工作管理。我们制订和下发了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采取千分制的办法,量化明确了考核指标,完善了严格的考核制度。加强了司法部信息平台的管理,及时准确地上报了各项报表。其三,启动了规范化司法所的创建工作。我们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列入工作的重点,长远安排量力而行,2016年,在完成羊楼司所、坦渡所、桃矿所争创模范化建设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又投入30多万元,对聂市和黄盖两个所,进行了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已经投入使用。同时,我们还将五里司法所列入了国家发改委的笼子,启动了建设。还有长塘司法所的整体搬迁建设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目前已完成征地和基础工作。我们打算每年规范化建设两个所,积小胜为大胜,力争在五年内,使全市13所全部达到规范所标准,50%达到模范所标准。
10.抓管理,基层法律服务走上快车道。我们把基层法律服务作为联系群众的窗口,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注册审核,凭证执业。二是全面完成了法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终端安装和信息采集工作。25名注册执业法律工作者榜上有名。三是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执业管理与律师一样纳入局执法股的统一管理,设立了投诉查处中心,及时处理投诉事件6起,诫勉谈话6人。四是积极招募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全市共招募法律服务志愿者230人。先后组织开展了“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4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做好“七个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由宽变严
1.落实了联席会议制度。今年来,我们争取市委、政府的重视,发文充实加强了临湘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和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流程,先后3次召开了联席会议,研究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会议纪要,今年7月,我们把握乡村合并改革的有利时机,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起草专项文件,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为我市13个所每所配备了一名社区矫正专干,将经费按每人3万元列入了市财政保障。
2.落实了基本保障。我们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管理中心的力量,定编3人,我们实际安排了5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按在矫对象数以人平1300元的标准列入了市财政预算。同时,各乡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分别明确了乡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将工作经费列入了同级财政保障,确保了正常运转。
3.落实了规范化建设要求。根据上级的要求,我们制订了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了规范化创建活动。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投入120万元,加强了办公阵地和办公设施的添置和更新。市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完善了多间功能用房,规范了标志、标识,配套了服务便民设施。添置了全套现代化的办公设施,落实了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定位监控系统齐全,台帐清楚,实现了“五统一”标准。同时我局还将全市矫正人员的档案按规范化要求进行了统一印制,发放到了各所。
4.落实了服刑人员的交接制度。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到10月底,全市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92人,解矫817人,现在矫275人,其中缓刑245人,假释23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对于这些对象,我们严格审查了各类文书,统一填写了管理工作档案,如期进行了各项考核管理,按程序要求履行了交接、宣告、管理、解除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职责,每月与检察院进行清查比对,全市无漏管现象发生。
5.落实了调查评估工作。今年来,我们将调查评估工作列入局党组把关的内容,每星期二专门研究,全市共接受法院委托,进行社区矫正对象调查评估164人。我们按照调查人员负责,调查走访到位,调查评估客观,档案整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每一次、每一人的调查评估工作,全年已作出慎用6例,不适用社区矫正6例,为法院公正审判提供了依据,全年未发生一起违规事件。
6.落实了矫正帮教小组制度。按“三帮一”的模式,我们推行了由司法所干警、村调解主任、村民小组长为帮教人员的矫正帮教小组制度,全市275名在矫对象,全部落实了“三帮一”矫正帮教措施,通过教育和管理,对象的转变率达80%以上,无一人脱管,无一人漏管,无一人再犯罪。
7.落实了教育管理的各项措施。根据分级管理、考核奖励、矫正方案、教育帮扶、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活动的管理要求,我们实行一人一档,一月一考核,坚持每月召开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认真落实报到、请销假、考核、奖惩、分级管理制度,对7名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病情复查、诊断,同时,我们还开展了68次不定期的集中点名整训,实行了军事化整训、规范化着装、常态化教育。共警告57人次,收监1人。到目前为止,全市275名在矫对象,全部实行了分级管理,制订了规范和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司法所制订了教育计划,对矫正对象实行了月走访的谈话教育,按月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活动,矫正对象的参加率达到了98%以上,同时,各司法所还组织矫正对象每月开展了8小时以上的社区公益劳动,参加率达到100%。
四、夯实“四个基础”,刑释人员安帮工作由虚变实
第一,夯实了组织保障基础。我们发文调整了临湘市刑释人员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帮教工作实施方案和联席会议办法,今年召开了3次联席工作会议,研究了经费、人员和方案。分级组织全市935名帮教小组长参加了培训学习。
第二,夯实了信息管理基础。为了加强刑释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我们在为全市13个乡镇司法所配备电脑设备的基础上,先后组织了二次专门业务培训。全市13个司法所,信息管理系统的安装使用率达到了100%,刑释人员的网上衔接率达到了100%,按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监所反馈信息核实率达到100%。同时,全市各乡镇司法所还普遍建立了刑释人员电子信息库,五年内本辖区内的刑释对象花名册,一目了然。
第三,夯实了帮教监控基础。重点抓了三个方面:一是落实了“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制度。安排了刑满释放必接经费5万元,接回率达到100%。二是按照有身份证、有刑释解教证明、有基本情况登记表、有责任帮教书、有遵纪守法保证书、有季度谈话记录、有年度思想考核鉴定表、有解除帮教鉴定表的“八有”要求,我们对全市935名期内刑释对象,每人一档,建立了帮教管理工作台帐。三是按照“三包一”的要求,全市共建立帮教小组935个。
第四,夯实了帮扶基础。我们起草制订了“五个一”安帮专项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了4次安帮活动。今年6月,我们共投入10多万元,在五里牌街道办事处的鹊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建设了安帮基地和社矫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同时,各帮教小组和基层组织共投入资金27万元,对216名刑释对象实施了帮扶措施。其中,有60%的对象走上了勤劳致富之路。
由于对刑释人员的帮教措施得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到目前为止,全市刑释对象未发现有人参加重大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的重新犯罪率控制为零。
五、实现“五个覆盖”,公共法律服务能力由小变大
其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①年初,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将原司法局218平方米的临街门面,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场所,共投入35万元进行了整体装修,2017年5月1日投入运行。整合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法制宣传、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和志愿者服务等多项司法行政资源,集成了电话热线、如法网、法律服务实体大厅等多种服务方式,确保群众拔通一个电话,登录一个网站,走进一个大门,即能享受“一站式”法律服务,解决“一揽子”疑问。②今年7月份来,我局不但组织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的调研指导,还不等不靠自主先行,坦渡、羊楼司、聂市、桃矿4个所按照省厅的统一标准,完成了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建设,8月份以来,又有江南、黄盖、五里、长安、詹桥等所正在按标准统一装修建设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长塘所正在高标准新建公共法律服务站。其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覆盖率达到了80%以上。③我局充分把握组织部门加强村级规范化建设的有利时机,将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的建设纳入村级规范化建设的范围,年初就启动了公共法律服务点的建设。目前,全市已有80个村正在建设。另外还有38家原来硬件建设比较好的村已完成装修。这样,全市高规格的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站将达到118家,占全市村(居)委会的81%以上。④7月份,我局统一印制了8大类110000份公共法律服务指南和宣传资料,摆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方便群众取阅。
其二,法律援助办案全覆盖。全市30名援助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按照应援尽援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做到了来者不拒,满意而归。今年,市政府分配我局法援案件230件,到目前为止,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1件,已超额完成了全年法律援助工作任务81件。执业律师的法律援助办案率达到100%。
其三,法援质量监控全覆盖。我们制订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程序,主要抓了“四个环节”:一是严格受理环节。坚持做到接访、审查、受理、指派、不违规、不推诿、不拖延,严格执行经济困难标准提供援助制度,认真按程序办。二是严格办案环节。今年,我们对270件办理的援助案件,全部进行了公示,建立了案件听庭、回访等工作台帐,要求承办人认真依法办好每一案,其中,听庭和回访率均达到100%。三是严格归档环节。我们做到了“案结事了,案结归档。”按上级关于案卷目录的要求,我们逐一审核,一案一档,高标准地将全部办结案件进行了归档。四是严格收费环节。我们认真遵守法援案件不向受援人收费的规定。坚持做到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人员不指派援助案件;办理援助手续的对象不收取任何费用;全年报送彩票项目案件81件无差错。
其四,经费保障全覆盖。我们做到了“三个及时”:一是及时预算。将公共法律服务的经费挤进了了市财政的笼子。全年共预算36万元。二是及时审核。我们严格公共法律服务办案支出的审核,由承办人填报,主任审核,主管领导审批,按照要求,专款专用,没有挤占、挪用、虚报和违规发放补贴的现象。三是及时发放办案补助。今年,我局法律援助已结案的99件,发放了18件办案补助7900元,其中,81件彩票基金的援助案件已上报审批,尚未发放。
其五,网络宣传全覆盖。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律师值班窗口,每天安排律师值班接待。按要求开通了如法网,实行了工作日专人上网登录值班,接受咨询服务,全年共接待登录如法网管理系统达205人次,按省厅要求管理如法网020模式,法律援助办案登录量占全年办案总数的100%,达到了省厅要求。同时,我们还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上报优秀案例3个,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稿8篇,其中省综治委主办的和三湘2017年7月10日采用了我局的“用大爱谱写法律援助的伟大篇章”的文章,推介了我市法律援助主任陈琼娥的事迹。
六、做好“八项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呆变活
①年初,我们就制订了学法用法培训考试规划。明确了学法用法培训考试的对象、时间和要求,以文件的形式发放到基层。组织了国家公务员网上学法培训,修满100分学分。学时完成率达100%。2017年9月25日起,我市组织4500多名公职人员进行了网上学法考试。参考率达100%,及格率达98%。②全年我市共报送法治信息256条,将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琼报送年度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人物。③5月7日启动了农村普法宣传月活动,组织法律宣传咨询工作队巡回全市13个乡镇,开展了农村普法咨询活动。9月份又组织开展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④我们与市普法办一道,制订了《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任务分工细则及考核计分办法》,起草了任务清单,将普法工作常态化,系统地地组织了一系列普法活动。⑤2月10日,我们与市电视台开办了“做法律明白人以案释法专栏”,收集案例9件,录制播出律师讲座2次。7月10日,我们又在市电视台都市频道微信公众号开通了普法之窗。还开通“平安临湘”微信公众号。⑥在步步高大厦顶楼设置了大型普法公益宣传电子显示屏。⑦先后组织了禁毒进社区文艺节目,巡回到13个乡镇街道进行演出。⑧今年6月,我们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建设法治文化公园纳入全市重点布局,8月初,选址107国道三角坪,共投入60多万元,建设11000多平方米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目前已投入使用。
七、加强“三项管理”,中介法律服务领域由窄变宽
第一,加强律师管理,主要做了两件事。①在每万人口拥有律师数指标上,我们十分注重小康指标的完成。根据临湘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临湘市2017年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我市万名律师数必须达到岳阳市的平均水平以上,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我们采取引进、培养、奖励等办法千方百计提高万人律师拥有量。2016年初,我市有律师资格人员24人,万人律师数量是0.47,2016年底,我市有律师资格人员为43人,万人律师数是0.83。在去年年终考核时感谢市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本项指标没有扣分。今年来,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到目前为止,我市有律师资格的仅38人,万人律师数是0.74。指标较上年略有下降,达不到上级要求的目标数。还希望市局领导继续予以关心和支持,使我们不拖全市的后腿。②培育了律师的行为习惯。局里设立了“律师职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与局执法股合署办公,新增加了工作人员1人。起草制订了律师执业的各项管理规定、制度,建立健全了执法质量考评、涉法投诉处理和执法责任追究三个机制。正在起草、协调律师工作联席会议议题。先后2次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学习了两办文件。局里起草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村(居)委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我们为市政府7名正副市长配备了一跟一的法律顾问。全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担任机关、事业、企业法律顾问372家。同时,我们还组织律师参加了服务“一带一路”活动,“万名律师乡村行”和“万家中小微企业法律体检”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第二,加强了公证改革管理。今年部领导到我市督查后,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在9月就全面完成了我市公证机构的改革任务。目前,我市公证处被确定为公益二类差额事业单位,隶属司法局管理,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核定差额事业编制6人(其中保留1名全额事业编制)。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1名,现有公证员资格的3人。全年没有发生错假出证的情况。
第三,加强了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我市的司法鉴定机构有2家,今年来,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了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年审评查工作,做到了及时、准确、依法报送评审资料,无任何差错。同时,我们还严格建立了投诉处理机制,建立了台帐,做到了交办有回音,承办有结果。
2018年临湘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思路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临湘司法人将奋力拼博,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司法行政工作的春天,总的工作思路是:
抓住“一个重点”就是:在“四个全面”布局的引领下,按照“一极三宜”的部署,以“精彩北大门,品质新临湘”为中心,围绕建设法治临湘、平安临湘、富裕临湘、美丽临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
完成“三大建设”就是:队伍建设;品牌建设;品位工程建设。
1.在队伍建设上,推进全局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作风、纪律教育,建设一支政令畅、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实、纪律严、形象好的司法行政队伍。让临湘司法行政人的品德有口皆碑。杜绝违法违纪事件。争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人民调解专干和社区矫正专干到岗到位、满编满员。
2.在品牌建设上,根据临湘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法治建设作为重点来突破,提高品质,力争在年内有1-2项职能工作在全省叫得响、上得位,形成临湘司法的品牌,打造临湘司法行政工作的名片。
3.在品位建设上,年内通过多方筹资,投入50至100万元。一是完成两个司法所的改造建设,争取有3个所达到模范司法所标准。二是完成全市司法所的装修、装饰、更新,做到“八个统一”,即:统一标牌标识;统一装修布局;统一制度牌匾;统一宣传资料;统一功能用房;统一服务流程;统一便民设施;统一文明用语。使硬件建设规范、整洁、醒目、便民。软件建设充满法治文化氛围,洋溢亲民芳香,体现人性关怀,提升司法所的品位。
提升“五个能力”就是:
1.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维稳能力。做到“四个完善”:一是完善矛盾纠纷调防机制。司法所做到每月排查一次纠纷,实现不出组、不出村、不出乡镇,不激化目标。二是完善硬件建设。重点高标准建设26个村级调委会,在全市普遍推行以奖代补制度,提高奖励标准。三是完善培训示范制度。分季度组织以会代训、跟班带训、集中培训等。九月中旬举办全市调解主任培训班。四是完善三调联动和边界联防运行机制,在调解工作上再创省优。
2.提升法治临湘建设工作的创新能力。做到“四要”:一要继续扎实推进“法治临湘”建设,提升规划执行力。二要高质量创造法治环境。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落实领导示范,促进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三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活动的力度。将白云湖建成法治文化展示的主题公园,在全市新建成3—5处法治文化宣传广场。进一步推动如法网的建设和延伸,深化“法润三湘”活动。四要扎实启动“七五”普法,开好头,布好局,认真组织全市机关干部和处级干部的学法考试,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3.提升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管改造能力。做到“三严”:一是严把入口关,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审前调查,不走过场,调查到人,走访到户,责任到所,不能收的坚决不收。二是要严格分类监管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规范管理,监管到位,做到不脱管、漏管。三是严格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对刑释解教对象的底子、台帐要清楚。完成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
4.提升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服务能力。做到“四个加强”:一加强与交警联动,做好交通事故法援工作。二加强与法院配合,做好刑事辩护工作。三加强与基层协作,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四加强与工会协作,拓展困难职工援助领域。确保全年完成法律援助案件任务240件以上,争取继续在岳阳市排名前列,要把法律援助打造成我们的品牌工作。
5.提升公证工作,防止民事纷争的预防能力。做到“二个拓展”:一是拓展服务项目。公证处要着力开展以土地承包、金融信贷、订单农业等公证服务。二是拓展服务空间。着力开展公证服务进乡村活动。全年力争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200件以上,确保公证质量,不发生投诉事件。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