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我园区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交办件共3件2017042861号、2017050458号、2017052265号,园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根据《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湘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临政发[2017]1号)职责分工,由园区负责调查处理交办件事项。办理期间,我园区已将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2017042861号、2017050458号、2017052265号的调查核实和整改情况上报到岳阳市环保督察办(省人民政府网站已公示)。
目前,园区中央环保督察组信访交办件2017042861号、2017050458号、2017052265号现已基本整改到位,剩余两个整改项目正在抓紧施工建设,现已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园区将按照时序完成整改任务。现拟销号备案,特此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11日—12月15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监督意见反馈和举报电话:0730—3891188。
附件:《园区中央环保督察组信访交办件整改情况一览表》、《园区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整改工作方案》
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1、园区中央信访交办件整改工作方案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