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09〕22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11〕68号)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市电子政务的发展,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其统一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一)统一认识,明确建设目标。市政务外网是全省政务外网的组成部分,是我市电子政务的公共基础设施。市外网由各部门的局域网互联互通组成。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市政务外网建设的重要性,使用同一技术标准,实现各单位的局域网互联互通,达到整合资源,消除信息孤岛,从而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等目标。全市已在2011年完成外网的核心层建设,2012年将完成市直单位的外网接入,2013年完成乡镇的外网接入。
(二)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政府办负责政务外网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保障市政务外网的畅通、安全和有效运行,为各市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政务外网上开展业务和实现数据共享提供技术支持。一是各接入单位首先要建成本单位的局域网,通过光纤线路,采用点对点的连接方式,直接接入到市电子政务外网机房(设市政府办),外网与互联网逻辑隔离。二是各接入单位的网络由市政府办部署网管软件统一管理。三是由市财政统一负责各接入单位的网络设备采购、光纤租用、互联网出口带宽等费用,各接入单位负责本单位局域网线路改造费用。
(三)强化措施,加快建设步伐。市政府办为市政务外网统筹协调单位。全市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由市政府办统一规划。凡属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的部门专业网络,都要整合到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上来,各单位不得重新铺设独立的广域网和组成传输骨干网,确有必要的需报批同意后建设。各单位建设电子政务项目,须经市政府办审查,实行审查的项目,主要是指需要公共财政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网络建设项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开发和建设项目、技术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高度重视,确保运行安全。市直各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政务外网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明确信息安全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审查,确定政务外网的信息安全等级,采取相应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做到上网的不涉密,涉密的不上网,保障信息安全;要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和以湖南CA中心数字认证系统为核心的统一网络信任体系,强化政务外网技术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市政务外网的安全可靠。
二、加强政府网站管理
政府网站是政府外网内各部门与公众用户的联结点,是对外的窗口,各种电子政务服务是通过政府网站来提供的,是电子政务中最终用户的使用界面。临湘政府网站由市政府办主管、市广播电台承办。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功能。政府网站将开通五大功能:信息公开功能、网上办事功能、公众参与功能、政民互动、电子监察功能。各单位要利用政府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在政府网站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尤其要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凡是应公开的文件,都需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有关部门要按程序,主动向政府网站报送公开文件的电子文档,在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前,要在政府网站上征求意见,决策文件出台后要在政府网站开展政策(规定)解读。部门的各种重要会议、活动、决策听证会等,要通知政府网站采集信息,进行发布。鼓励各部门与政府网站开办专题栏目。
(二)维护政府网站的权威与形象。要按照一级政府建设一个门户网站,一个部门建设一个子站的标准,实施政府网站群建设。全市将只建临湘公众信息网这一政府门户网站。各单位凡是无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无专职技术保障人员和内容保障人员,无网站管理制度和运维经费的部门网站,一律以虚拟网站方式整合到市政府门户网站。每年各单位要承担一定的网站运维费用。对采取服务外包方式建设的政府网站,要加强对服务外包公司的资质审查,并签订技术安全与保密协议。
(三)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各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部门的网站工作,并认真做好临湘公众信息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建立网站链接审批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定期检查链接的有效性,发现链接错误,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更正;建立值班读网制度,安排值班人员每日登录网站读网,检查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是否正常,特别要认真审查重要稿件和重要信息,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二O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