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DR—2015—0000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经研究决定,公布市政府41个工作部门主要职责589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分工或交叉的职能286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督监管制度305项、公共服务事项266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市政府责任清单,是贯彻中共中央依法治国精神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解决职责交叉,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责任清单公布后,各部门应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严格遵守,认真履职。
二、严格执行政府责任清单。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部门不得擅自变更、增减。要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行使权力所要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三、加强政府责任清单管理。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政策调整和部门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调整,由履行职责部门提出,经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附件:临湘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临湘市政府网站公布)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