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DR—2024—00004
临政发〔2024〕6号
临湘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2号)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对2017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宣布《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禁钓工作的通告》(临政通告〔2020〕6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废止(见附件1)。
二、宣布《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8号)等11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
三、宣布《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湘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20〕6号)等30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3)。
四、修改《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G107改线提质工程临湘段沿线控建工作的通告》(临政通告〔2017〕13号)等9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4)。
五、重新公布《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10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5)。
上述宣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决定公布前连续计算;修改和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超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和未进行“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部门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各规范性文件起草、实施单位要密切关注现行规范性文件效力,根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改废情况,或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进行评估的情况,对规范性文件作出需要废止、宣布失效、重新公布或者修改的清理建议,并及时报市人民政府处理,以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附件:1.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1件)
3.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0件)
4.需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
5.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1
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1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禁钓工作的通告 |
临政通告〔2020〕6号 |
2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燃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 |
临政通告〔2023〕2号 |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 |
文 号 |
1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临政办发〔2017〕18号 |
2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湘市政府投资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临政发〔2017〕11号 |
3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临湘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临湘市城市公园游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临政办发〔2017〕23号 |
4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湘市城市规划区临时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
临政发〔2018〕5号 |
5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水产养殖环境专项整治的通告 |
临政通告〔2019〕3号 |
6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剩余矿产品处置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
临政办发〔2020〕12号 |
7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临湘市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临政办发〔2020〕15号 |
8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民休闲垂钓行为的通告 |
临政通告〔2021〕2号 |
9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S206线季台坡公跨铁桥交通管制公告 |
临政公告〔2021〕1号 |
10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减免全市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 |
临政办函〔2022〕57号 |
11 |
临湘市人民政府令 |
〔2023〕第1号 |
附件3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 |
文 号 |
1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湘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临政发〔2020〕6号 |
2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 |
临政通告〔2020〕5号 |
3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长江、黄盖湖流域“三无”船舶的通告 |
临政通告〔2020〕7号 |
4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临政发〔2020〕12号 |
5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产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临政办发〔2020〕11号 |
6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
临政办发〔2020〕17号 |
7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中心城区(长安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
临政办发〔2020〕18号 |
8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 |
临政办发〔2021〕2号 |
9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农村宅基地与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临政办发〔2021〕4号 |
10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的通知 |
临政办函〔2021〕38号 |
11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
临政通告〔2021〕3号 |
12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告 |
临政通告〔2021〕4号 |
13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区汽贸汽修行业划行归市管理的通告 |
临政通告〔2021〕4号 |
14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康临湘行动的实施意见 |
临政发〔2022〕4号 |
15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临政办发〔2022〕12号 |
16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进场交易的通知 |
临政办函〔2022〕24号 |
17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文明治丧活动的通告 |
临政通告〔2022〕2号 |
18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的通告 |
临政通告〔2022〕3号 |
19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
临政办发〔2022〕19号 |
20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临政发〔2022〕8号 |
21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 |
临政办发〔2022〕21号 |
22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政务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临湘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临政办发〔2023〕5号 |
23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临湘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临政办函〔2023〕22号 |
24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境内水域垂钓行为管理的通告 |
临政通告〔2023〕1号 |
25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临政办发〔2023〕7号 |
26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临政办发〔2023〕13号 |
27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湖南金叶众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
临政通告〔2023〕3号 |
28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限期销毁松材线虫病疫木的通告 |
临政通告〔2024〕1号 |
29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湘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临政办发〔2024〕4号 |
30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区域、时段的通告 |
临政通告〔2024〕2号 |
附件4
需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1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G107改线提质工程临湘段沿线控建工作的通告 |
临政通告〔2017〕13号 |
2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临政通告〔2018〕22号 |
3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区汽车美容经营实行划行归市管理的通告 |
临政通告〔2019〕2号 |
4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湘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临政发〔2019〕6号 |
5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办法》的通知 |
临政办发〔2019〕16号 |
6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
临政发〔2020〕1号 |
7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湘市城市规划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分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临政发〔2020〕9号 |
8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 |
临政办发〔2023〕2号 |
9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
临政办发〔2023〕11号 |
附件5
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 |
文 号 |
1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 |
临政办发〔2019〕10号 |
2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蒙华铁路(临湘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
临政通告〔2019〕4号 |
3 |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湘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临政发〔202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