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DR—2019—000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黄盖湖中华鲟、胭脂鱼自然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我市黄盖湖中华鲟、胭脂鱼自然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禁捕范围为黄盖湖水域。
二、禁捕区水域的所有捕捞船只、捕捞网具等必须全部上岸;在禁捕水域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生产性捕捞。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及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的,责令立即停止捕捞,没收渔获物和渔具,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四、对阻扰依法执行公务或侮辱、殴打工作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并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临湘市公安局:110;
临湘市渔政管理站:0730—3760939。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