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发改局、临湘市财政局、临湘市教体局
关于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
通 知
各乡镇中学、市直各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免学费政策。
(二)、高中阶段学校符合国家和省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按免学费政策实施,不符合国家和省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按收费标准(2017年秋季公办高中阶段学校学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执行,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特色教育学校参照执行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政策;普通高中课本费由市发改、财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岳阳市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的通知》(岳教体通[2017]75号)颁发的用书目录、当地实际征订的版本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下达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722号)下达的价格分学校从实核定,职业高中课本费由学校根据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按学年预收,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支付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二、服务收费
(三)、伙食费。原则上要求购票就餐,确实无法实行购票就餐的学校可采取最高定额标准进行管理,我市伙食费收费标准严格按市发改局批复的相关文件执行。仅提供饭菜加热服务或大米加工服务的农村学校可向自愿就餐的学生按50元/生·期的标准收取饭菜加热、大米加工服务费。
(四)、寄宿费和公寓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设公寓,寄宿费全免;高中阶段有寄宿的学校,寄宿费按学生自愿原则,其收费标准按2017年春季标准不变;实行公寓的学校,公寓费按学生自愿原则,实行分类定价,具体标准仍执行2017年春季收费标准。
三、代收费
(五)、作业本费。由学校按统一格式、数量、金额的原则无偿代购。收费应严格控制在标准以内:1-2年级不超过7元/生·期,3-6年级不超过10元/生·期,7-9年级不超过15元/生·期,普通高中不超过30元/生·期,作业本的格式由学校选择,数量和质量按照2017年春季开学收费的相关要求执行。职业高中按实收取。
(六)、教辅材料费。中小学的教辅材料征订选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6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限年级”:限小学三到六年级,初中、普通高中各年级可推荐使用教辅材料;“限学科”:限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社会(道德与法制)五个学科,初中和普通高中各年级的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九个学科可以推荐选用征订相应教辅材料;“限范围”:限《岳阳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岳市教发[2014]20号)内选订,普通高中毕业年级放宽到《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湘教发[2014]34号);“限数量”:限“一科一辅”,相关学科只能推荐学生选用一种同步练习册、一种寒假作业、一种历史图册、一种历史(地理)填充图册、初高中毕业年级选用一种考试辅导材料;“限总额”:三、四、五、六年级限70元以内,七年级限100元以内,八年级限150元以内,九年级限260元以内(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一年级限200元以内,高二年级限350元以内(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三年级限420元以内(含考试辅导材料),同时,每本教辅材料的单价不超过《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教〔2014〕843号)规定的最高指导价。
各学校在征求学生自愿征订意见的同时,也要综合考虑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并在汇总学生和学生监护人按要求填写的由岳阳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制订的《教辅材料自愿征订单》后,统一无偿代购(新华书店是唯一发行单位)。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辅材料。(2017年秋季教辅材料自愿订购推荐目录及限额标准见附件2)。
(七)、校服费。在农村高中阶段学校推行校服。校服价格继续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小学夏装不超过80元/套,小学春秋装不超过90元/套,小学冬装不超过180元/套;中学夏装不超过100元/套,中学春秋装不超过125元/套,中学冬装不超过230元/套。具体价格由市发改局、教育体育局依上述标准从严核定,校服的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T31888《中小学校服》等国家标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组织学生购买校服,确有条件的学校在取得市发改局、教育体育局同意和绝大多数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亦可依上述标准,按逐校审批的原则进行试点。
(八)、就餐卡补办费。首次办卡免费,遗失或损坏补办就餐卡收取成本费10元/张。
(九)、校外活动费(指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等)。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时,属学生个人消费且须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事毕应及时公布,不得按月或学期预收。
(十)、新生入学体检费。义务教育学校组织新生体检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向学生个人收取。高中阶段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可按每人次18元代收取,体检项目为:(1)内科检查:心、肺、肝、脾;(2)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3)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4)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5)形体检查:身高、体重;(6)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四、收费纪律及相关政策
(十一)、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事关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中小学校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中央、省、岳阳市制定的中小学教育收费各项政策和规定。
(十二)、各中小学校务必做到不自立项目收费、不提高标准收费、不扩大范围收费、不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收费、不使用非法票据收费,严禁中小学校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午休管理服务、课后看护、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补课收费或放任公办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午休住宿费(学校不得以此强制学生在中午离开学校);严禁高中阶段学校收取社会实践活动费、择校费;严禁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以及军训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集中到军校军训的由学生负担伙食费)。同时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工的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要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精准助学”工作,确保中小学不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现象。
(十三)、严禁任何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和企业通过中小学校违背学生意愿向学生收取饮水、饮奶和课间餐等经营服务性费用,面向学生的商业保险应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学校不得参与组织收取保险费。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教育期刊(《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导刊》、《幼儿画报》等),各校不得将其列入教辅材料,应由学生自愿向邮政发行机构订阅。
(十四)、各中小学校的学费收入应全部用于学校的办学支出。地方政府和任何部门不得挤占、挪用和平调学校的学费收入,禁止任何单位对学费收入征收任何性质的统筹性资金。
(十五)、学校食堂要遵循“保本不盈利”的原则,严禁盈利,并按规定建立单独的伙食台帐,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已实行校服公开招标的学校,校服的采购继续实行公开招标,并尽可能降低校服费用,对家庭贫困学生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购买校服要从严控制校服数量,并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中小学生着装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两年,毕业学年不建议购买校服;教育体育局将事先与教辅材料发行单位商定教辅材料优惠让利折扣,折扣直接让利于学生,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地方课程读本一律免费发放,不得要求学生征订。
(十六)、职业高中按学年收取学费,不得跨学年预收;公办职业高中对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不能收取高于补助标准的学费差额部分;职业高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按《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规定执行;各职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十七)、各民办学校继续执行收费放开政策(公助民办和公办民助的中小学校仍执行调定费审批制),由学校自主定价,但必须在市教育、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管理下,遵循省定的民办学校收费“八原则”,落实备案收费,禁止跨学年收费。同时,民办学校教辅材料征订与公办学校执行同一政策。
(十八)、各学校要继续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公示牌(栏)(收费公示牌式样见附件3-7),并通过招生简章、网络等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切实增强教育收费工作的透明度。
(十九)、市发改、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将逐步建立完善教育收费治理工作问责制,认真督促辖区内各中小学校不折不扣地执行教育收费各项政策。要进一步加大对各中小学校收费的监督力度,及时接受、认真受理学生和群众关于教育收费问题的举报、投诉和情况反映,对学校、有关单位不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巧立名目收费的,要按各自职责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好我市教育收费的良好秩序,切实维护好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附件:
1.2017年秋季公办高中阶段学校学费收费标准
2.2017年秋季教辅材料自愿订购推荐目录及限额标准
3.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公示牌
4.公办普通高级中学收费公示牌
5.公办职业高中收费公示牌
6.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公示牌
7.民办职业高中收费公示牌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 临湘市财政局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8月29日
抄送: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教体局;临湘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市物价检查所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29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秋季公办高中阶段学校学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期) |
||||||
学校类别 |
学费标准 |
备注 |
||||
普通高中 |
1、省级示范性高中 |
1000 |
||||
2、其它高中 |
800 |
|||||
职业高中 |
文、农、林、师范类 |
950 |
||||
经、法、教、管及其他 |
1000 |
|||||
工科、卫生、体育、服装、旅游、美容等应用技术类 |
1400 |
|||||
表演、美术专业 |
2500 |
师范生1400 |
||||
艺术类 |
||||||
其他专业 |
1650 |
师范生1150 |
||||
医药类、公安类 |
1500 |
|||||
注:1.不符合国家和省免学费政策的职业高中学生执行以上标准;2.国家级重点职高收费标准可上浮20%,省级示范性职高收费标准可上浮15%,同时具备国家级和省级重点资格的,不得重复上浮。
附件2
2017年秋季教辅材料自愿订购推荐目录及限额标准(小学)
最高指导价 |
||||||||
类别 |
科目/书名 |
版本 |
||||||
三年级 |
四年级 |
五年级 |
六年级 |
|||||
品德与社会-学法大视野 |
湘教 |
11.63元 |
11.63元 |
11.63元 |
11.63元 |
|||
科学-学法大视野 |
湘教 |
11.63元 |
11.63元 |
11.63元 |
11.63元 |
|||
同步类 |
语文-同步·实践·评价·课程基础训练 |
湘少 |
12.33元 |
12.33元 |
12.33元 |
12.33元 |
||
英语-同步·实践·评价·课程基础训练 |
湘少 |
10.93元 |
10.93元 |
10.93元 |
10.93元 |
|||
数学-能力培养与测试 |
人教 |
9.61元 |
10.31元 |
10.31元 |
9.61元 |
|||
寒暑假作业 |
语文-假日知新·寒假学习与生活 |
湘师大 |
6.18元 |
6.18元 |
6.18元 |
6.18元 |
||
数学-假日知新·寒假学习与生活 |
湘师大 |
6.18元 |
6.18元 |
6.18元 |
6.18元 |
|||
英语-假日知新·寒假学习与生活 |
湘师大 |
6.18元 |
6.18元 |
6.18元 |
6.18元 |
|||
2017年秋季教辅材料自愿订购推荐目录及限额标准(初中)
类别 |
科目/书名 |
版本 |
最高指导价 |
|||
七年级 |
八年级 |
九年级 |
||||
语文-学法大视野 |
湘教 |
12.33元 |
12.33元 |
12.33元 |
||
数学-学法大视野 |
湘教 |
12.33元 |
12.33元 |
12.33元 |
||
英语-学法大视野 |
湘教 |
12.33元 |
12.33元 |
12.33元 |
||
物理-学法大视野 |
湘教 |
12.33元 |
12.33元 |
|||
同步类 |
生物-学法大视野 |
湘教 |
11.63元 |
11.63元 |
||
地理-同步·实践·评价·课程基础训练 |
湘少 |
10.93元 |
10.93元 |
|||
化学-同步·实践·评价·课程基础训练 |
湘少 |
12.33元 |
||||
思想品德-新优化设计·初中课时学练测 |
海南 |
10.93元 |
10.93元 |
8.12元 |
||
历史-助学读本 |
岳麓 |
7.05元 |
7.65元 |
7.65元 |
||
听力训练磁带 |
英语-磁带/光盘 |
人教 |
13.00元 |
13.00元 |
||
历史-地图册 |
星球 |
6.10元 |
6.10元 |
|||
图册类 |
历史-填充图册 |
星球 |
6.10元 |
6.10元 |
||
地理-填充图册 |
星球 |
6.10元 |
6.10元 |
|||
考试类 |
考向标·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指导 |
湘师大 |
76.7元 |
|||
语文-假日知新·寒假作业与生活 |
湘师大 |
6.76元 |
6.76元 |
6.76元 |
||
数学-假日知新·寒假作业与生活 |
湘师大 |
6.76元 |
6.76元 |
6.76元 |
||
寒暑假作业 |
||||||
英语-假日知新·寒假作业与生活 |
湘师大 |
6.76元 |
6.76元 |
6.76元 |
||
综合-假日知新·寒假作业与生活 |
湘师大 |
10.22元 |
10.22元 |
|||
2017年秋季教辅材料自愿订购推荐目录及限额标准(高中)
类别 |
科目/书名 |
版本 |
使用年级 |
最高指导价 |
||||||
湘师大 |
1--2 |
14.20元必修1 14.20元必修2 14.20元必修5 |
||||||||
语文-考向标课程标准同步导练 |
||||||||||
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14.89元 外国小说欣赏12.83元 |
||||||||||
2--3 |
||||||||||
1--2 |
13.07元必修1 13.07元必修2 11.88元必修5 |
|||||||||
数学-能力培养与测试 |
人教 |
|||||||||
1-1选修12.47元 2-1选修13.66元 |
||||||||||
2--3 |
||||||||||
1--2 |
13.51元必修1 13.51元必修2 13.51元必修5 |
|||||||||
英语-考向标课程标准同步导练 |
湘师大 |
|||||||||
同步类 |
2--3 |
16.27元选修6 16.27元选修7 |
||||||||
1--2 |
13.87 |
元必修1 |
||||||||
物理-系统集成同步导学练测 |
北师大 |
|||||||||
1--3 |
11.50 |
元选修1-1 |
13.28元选修3-1 |
11.20元选修3-2 |
||||||
7.64元选修3-3 |
||||||||||
1--2 |
12.83元必修1 |
|||||||||
化学-考向标课程标准同步导练 |
湘师大 |
|||||||||
1--3 |
10.07 |
元选修1 |
8.00元选修2 |
|||||||
10.07 |
元选修4 |
12.14 |
元选修5 |
|||||||
1--2 |
14.43元必修1 14.43元必修3 |
|||||||||
生物-学法大视野 |
湘教 |
|||||||||
1--3 |
14.43 |
元选修1 |
14.43 |
元选修2 |
14.43元选修3 |
|||||
思想品德-能力培养与测试 |
人教 |
1--2 |
13.07元必修1 11.88元必修3 13.07元必修4 |
|||||||
历史-新优化设计课时学练测 |
海南 |
1--2 |
13.28元必修1 12.69元必修3 |
|||||||
1--3 |
12.39元选修1 |
11.20元选修2 |
||||||||
地理-学法大视野 |
湘教 |
1--2 |
14.43元必修1 |
14.43元必修3 |
||||||
1--3 |
14.43元选修3 |
14.43元选修5 |
14.43元选修6 |
|||||||
地理-填充图册 |
星球 |
1--3 |
6.10元必修1 6.10元必修3 4.00元选修3 |
|||||||
图册类 |
历史-地图册 |
星球 |
1--3 |
6.10元必修1 |
6.10元必修3 |
|||||
5.40元选修1 |
5.40元选修2 |
|||||||||
历史-填充图册 |
星球 |
1--3 |
6.10元必修1 |
6.10元必修3 |
||||||
4.00元选修1 |
4.00元选修2 |
|||||||||
考试类 |
高三总复习-湘教考苑 |
湘教 |
383.15元 |
|||||||
高三总复习-赢在高考 |
地质 |
318.51元 |
||||||||
高三总复习-步步高 |
黑教 |
377.09元 |
||||||||
高三总复习-高考总复习 |
首师大 |
335.80元 |
||||||||
高三总复习-新动力高考突破 |
鄂教 |
368.84元 |
||||||||
3 |
||||||||||
高三总复习-系统集成新课标高考 |
北师大 |
338.52元 |
||||||||
高三总复习-考向标新课程高考导练 |
湘师大 |
360.10元 |
||||||||
高三总复习-三维设计 |
光明日报 |
361.55元 |
||||||||
高三总复习-全优设计 |
知识 |
338.98元 |
||||||||
寒暑假作业 |
湘教 |
语文、英语、思品、历史、地理29.32 |
||||||||
1 |
||||||||||
首师大 |
数学5.50综合4.30 |
|||||||||
寒假作业 |
||||||||||
湘教 |
2 |
语文、英语(理科)15.29 |
||||||||
首师大 |
2 |
数学(文科、理科)5.50 |
理科综合4.30 |
|||||||
附件3
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公示牌
一、本校免交学杂费、课本费,住校生免交住宿费。
二、本校对自愿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学生按“保本不赢利”原则收取伙食费:早餐 元/人·餐,中、晚餐 元/人·餐
(仅提供饭菜加热、大米加工服务,按不超过50元/生·期收取饭菜加热、大米加工服务费)。
三、本校坚持学生自愿、“一科一辅”原则,统一无偿代购作业本、教辅材料,收费公示如下:(单位:元/生·期)
年级 |
作业本费上限值 |
教辅材料费上限值 |
一年级 |
7 |
/ |
二年级 |
7 |
/ |
三年级 |
10 |
70.00 |
四年级 |
10 |
70.00 |
五年级 |
10 |
70.00 |
六年级 |
10 |
70.00 |
七年级 |
15 |
100.00 |
八年级 |
15 |
150.00 |
九年级 |
15 |
260.00 |
四、面向学生的商业保险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教育期刊由学生自愿向邮政发行机构订阅。
五、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和省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监督电话:临湘市发改局:12358
临湘市财政局:3711909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3753631
举报电话:12358
学校
2017年8月31日
备注:各校务必在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上限值中明确具体金额。
附件4
公办普通高级中学收费公示牌
一、本校为 高中(省属示范性高中、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特色教育学校、涉外办学学校或普通高中)。
二、本校对自愿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学生按“保本不赢利”原则收取伙食费,具体收费标准由食堂公示。
三、本校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统一无偿代购作业本、教辅材料,对要求在学校住宿的学生收取寄宿费。公示如下:
(单位:元/生·期)
年级 |
学费 |
课本费 |
寄宿费 |
作业本费 上限值 |
教辅材料费上限值 |
校服费 |
新生体检费 |
||
一年级 |
317.65 |
30 |
200.00 |
18 |
|||||
二年级 |
文科:332.99 |
30 |
350.00 |
/ |
|||||
理科:336.35 |
|||||||||
三年级 |
101.43 |
30 |
420.00 |
/ |
|||||
四、面向学生的商业保险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教育期刊由学生自愿向邮政发行机构订阅。
五、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省、市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监督电话:临湘市发改局:12358
临湘市财政局:3711909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3753631
举报电话:12358
学校
2017年8月31日
备注:各校务必在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上限值中明确具体金额。
附件5
公办职业高中收费公示牌
单位(元/生·年)
年级 |
学费(限艺术表演专业) |
住宿费 |
服务性收费 |
代收费 |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均坚持学生自愿。面向学生的商业保险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教育期刊由学生自愿向邮政发行机构订阅。
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省、市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监督电话:临湘市发改局:12358
临湘市财政局:3711909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3753631
举报电话:12358
学校
2017年8月31日
备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注明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明细
附件6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公示牌
一、本校系临湘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民办教育许可证》编号为 。本校坚持就读自愿,课本费全免,
现将2017年秋季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单位:元/生·期) |
||||||||
年级 |
学费 |
住宿费 |
服务收费 |
代收费 |
享受国家公用经费减免费 |
实际收费总额 |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七年级
八年级
九年级
二、面向学生的商业保险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教育期刊由学生自愿向邮政发行机构订阅。
三、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省、市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坚决履行省定民办学校收费“八原则”。
监督电话:临湘市发改局:12358
临湘市财政局:3711909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3753631
举报电话:12358
学校
2017年8月31日
备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注明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明细
附件7
民办职业高中收费公示牌
一、本校系临湘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民办教育许可证》编号为 。本校坚持就读自愿,现将
本校2017-2018学年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单位: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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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学费(分专业) |
住宿费 |
服务收费 |
享受国家免学费 政策资金 |
收费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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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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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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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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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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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向学生的商业保险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教育期刊由学生自愿向邮政发行机构订阅。
三、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省、市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坚决履行省定民办学校收费“八原则”。
监督电话:临湘市发改局:12358
临湘市财政局:3711909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3753631
举报电话:12358
学校
2017年8月31日
备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注明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