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芙蓉中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环境保护局   日期: 2017-06-27 10:16
浏览量:1 | | | |

经审议,2017年6月27日,我局拟批准《临湘市芙蓉中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临湘市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0730-3759569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临湘市芙蓉中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临湘市城区,西起向阳路,东至福桥路

建设单位

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拟建于临湘城区,全长1200m(其中下穿桥1座,长22.8m),西起向阳路,东至福桥路,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40km/h,路宽20m,双向2车道,总投资7550万元。项目拆迁全部为工程拆迁,无环保拆迁,拆迁建筑物面积约4795.43㎡,共14户。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拟于K0+010北侧(现城乡学校内),设灰土拌和站1座和施工生活区1个,K0+0100处设置临时堆土场1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分析的对策和措施

1、科学设计,合理布局。工程设计、建设要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和海绵城市的理念,统筹规划,合理布设雨、污水管道,采用透水步行砖;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建设的要求同步建设通讯、环卫、交通、天然气、供水、电力等市政其它管线和设施,避免二次施工造成对环境的影响。

2、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制定完备的保持道路畅通设计方案,确保施工交叉道路正常营运。做好各路基边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中午、夜间禁止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施工,防止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各类施工渣土、建筑垃圾应及时收集、清运,由临湘市渣土管理办统一调配处理,做到土石方平衡,避免大填大挖;剥离的表土应妥善存放,回用于道路绿化用土,对临时堆土场要设置边坡、挡墙和排水沟。采取洒水、建围挡、覆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施工工地周围要按要求设置围档,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进行覆盖;项目不得设置沥青及混凝土拌合站,所用沥青及混凝土均外购;灰土拌和站应采用封闭式搅拌,并配备除尘和洒水设施;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设备并定期洒水抑尘;土石方运输车辆须采取密封方式或篷布遮盖,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设置施工运输车辆专用洗车平台,泥浆水等施工废水应合理收集并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得直接外排外环境。施工作业完成及时对临时占用地进行生态修复。3、落实营运期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道路两侧周边规划控制,道路红线5米内不得新建居住、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目标。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做好道路两侧绿化工作,设置控制车速、限制鸣笛等标识,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应要求,防止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产生影响。严禁运输危化品等有环境风险的车辆进出。

4、切实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工程拆迁安置方案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妥善解决工程征地拆迁安置中的社会环境问题,项目开工前,应做好城西学校的搬迁工作。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