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北正街片区桃园巷棚改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修改情况 公 告
来源:房产局   日期: 2017-06-14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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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北正街片区桃园巷棚改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修改情况

公  告

2017年4月27日,临湘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公布了《临湘市北正街片区桃园巷棚改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经过48天的公示,棚改户及时将信息反馈到了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对收集的意见进行了整理,临湘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论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68号)、《岳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岳政发[2012]13号)、《临湘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临政发[2016]10号)及临湘市土地依法征收工作指挥部文件(临征拆[2016]1、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征求意见稿做出了部分修改,现将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征收范围:根据自愿原则,将“粮食局家属区、信用联社网点和家属楼、桃园巷一线私房”不纳入本项目棚改范围(具体征收范围详见《关于北正街片区桃园巷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通告》);

二、删除第四条第5款“(五)模拟拆迁,同拆同奖原则”;

三、删除第五条第5款,合并到第4款,增加表述“棚改区内低矮门店进行合法性认定后依法处理”;

四、完善第六条第1款,增加“同时辅之优价选购安置房”;

五、删除第六条“(一)征收补偿方式”中的“模拟签约”条款;

六、完善第六条“(三)房屋征收补助标准及内容”中的第1条搬迁补助,增加“145m2-200m2(含200m2)的,按3000元/户·次计算;201m2-500m2(含500m2)的,按6000元/户·次计算;501m2以上按8000元/户·次计算”;

七、变更第六条“(四)征收补偿方式”中的第5条,将第5条“模拟签约奖”改为“按期签约奖(仅对在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私有房屋所有权人)”,奖励标准不变。

临湘市房地产管理局             临湘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