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市推进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来源:环保局   日期: 2016-11-21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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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湘环发〔2016〕2号)文件精神,确保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符合专款专用的总体要求,同时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促进项目资金管理,杜绝发生挪用、占用等现象。现将临湘市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市推进项目专项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 项目实施内容

临湘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市推进项目于2016年2月26日,经过前期初步设计、财政评审、发改招标核准,通过公开挂网招标、专家评审方式,由湖南清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实施内容包括对临湘市下辖10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合并后)的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治理(含散户生活污水处理及集中居民区联户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及乡镇整体垃圾清运配套设施进行建设。

二、 专项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临湘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市推进项目以奖代补资金共为2000万元。按省厅安排,该笔资金分为三次下拨。第一笔以奖代补资金600万元于2015年6月30日下拨到市财政国库。已申请580万元下拨到专项资金专户,剩余20万元作为质保金留在市财政国库。目前,已向项目中标单位湖南清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拨付设计费、工程款共计576.0216万元。临湘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市推进项目建立了专项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帐专用,同时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实行会签程序,严格根据工程进度拨款,确保资金的正常使用以及资金效率的最大发挥。

特此公示。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