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催缴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公告
来源:环保局   日期: 2016-12-08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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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湘政发﹝2014﹞4号)的规定,现对我市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2年未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6家工业企业统一下达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催缴通知。请下列欠费的工业企业在2016年12月22日之前,到我局认缴上述费用。对逾期仍未缴纳的,视同企业自动放弃初始排污权申购资格,我局将依照《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湘环发﹝2014﹞29号)和《湖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湘环发﹝2015﹞1号)文件规定,不予核发或换发排污许可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为环境不良企业。对确实存在困难暂时无法缴清费用的工业企业,请及时到我局申请办理缓缴手续。

附:《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2年欠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工业企业名单》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8日

 

 

 

附件:

 

临湘市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年欠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工业企业名单

 

1、临湘市化学农药厂

2、岳阳辉煌腾达陶瓷有限公司

3、临湘市羊楼司镇兴宇纸品厂

4、临湘市美邦铸造有限公司

5、临湘市腾力胶业有限公司

6、临湘市鲁湘酒精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