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至12月1日,在我市召开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11月28日至12月1日)、政协九届一次会议(11月27日至11月30日)期间,省委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第二组、岳阳市委派驻换届工作指导督导及纪律监督第四组来我市,督导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风气工作。督导中,将采取受理举报、个别访谈、明察暗访等方法,深入了解“两会”期间严肃换届纪律情况。
督导组在我市工作期间,欢迎干部群众向督导组或直接向岳阳市纪委、岳阳市委组织部反映涉及违反中央“九严禁”等换届纪律的问题。
督导组工作和受理举报电话自11月27日至12月1日开通。
省委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第二组举报受理电话:18390020310,岳阳市委派驻换届工作指导督导及纪律监督第四组举报受理电话:15274026214,岳阳市委组织部“12380”专用举报电话:0730-12380。岳阳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
http://www.yydj.gov.cn/zzb/11229/11241/default.htm
附件
换届纪律规定
(与消息稿一并刊登)
一、中央“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一)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省委“约法三章、三个一律”要求
哪个地方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这个地方党委书记的责任;哪个部门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这个部门一把手的责任;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这个环节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对出现问题的地方、部门、环节,一律实行快查严办,一律通报曝光,一律上追一级。
三、岳阳市委“三个严查严处”要求
对跑官要官行为严查严处,对拉票贿选行为严查严处,对诬告诽谤行为严查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