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峡山拆迁安置区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教建投   日期: 2016-11-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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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6年11月7日,我局拟批准《临湘市永安教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临湘市峡山拆迁安置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临湘市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30-37595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临湘市峡山拆迁安置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飞跃村峡山组临湘大道南侧
建设单位 临湘市永安教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投资16252.21万元,在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飞跃村峡山组临湘大道南侧建设临湘市峡山拆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以集中安置因城区重大项目的被拆迁户。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4栋1+28层住宅、1栋门卫室、1栋柴油发电机房及配套的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环保设施等。项目总用地面积14517.50 m2,总建筑面积64882.23m2,其中住宅面积55772.80 m2、物业及小区配套用房135.00 m2、不计容建筑面积8974.43 m2,绿地率35%,地下车位数301个,安置448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分析的对策和措施 1、采用低噪设备及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中午、夜间禁止高噪机械施工,防止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各类渣土须交专业渣土公司及时清理、合理处置,不另设置暂存场所;对施工场地、物料堆存地、运输车辆、施工道路等应采取建围档、覆盖、洒水、压实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现场不得设混凝土搅拌场;应建设专门的施工运输车辆洗车平台,废水、车辆冲洗水等应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严禁直排;避免雨季施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期内的各项活动不得对附近的养老院产生影响。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须做好污水管网与临湘市污水处理厂的对接连通。 3、地下车库采用强制通风系统,排风口尽量设置在绿化带内,不得正对居住户窗口;柴油发电机废气经净化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专门排烟管高空排放;餐饮油烟须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至屋顶高空排放。 4、垃圾采取加盖垃圾桶、箱进行分类收集,日产日清,本项目不得设置垃圾中转站。项目应采取合适的绿化措施,保证绿化率要求。 5、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须设置在地下层,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布置备用发电机位置,尽量与其他高噪设备一同布置在地下层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贮油间与发电机房应分开布置,严禁柴油机排烟管、通风管、电线、电缆等穿过贮油间;车辆出入要采取限速禁鸣措施,防止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6、妥善解决项目地的拆迁安置工作,严格按电力部门的要求保证高压线路与敏感目标间的安全距离。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