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购物公园·白云湖公馆”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临湘市长安御都二期建筑“长安购物公园·白云湖公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临湘市长安御都二期建筑“长安购物公园·白云湖公馆”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临湘市市区城南白云湖旁
本工程位于湖南省临湘市市区城南白云湖旁,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21460㎡。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其他商业服务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为381995平方米,容积率2.59,建筑密度24%,停车位2027个,总户数为1617户,主要建设有公寓楼、商业中心、小高层住宅及其配套会所、酒店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临湘华银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临湘市市区长安二桥南侧
邮编:4143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总 1397401611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1238号
邮编:415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工 0730-8690669
邮箱:lijionggood@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技术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修改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其中公众参与公众贯穿其中。
主要工作内容:污染源分析、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及分析、环保措施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对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意见提出自己的看法。
(4)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示时限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15日起至2013年4月25日止。
公示发布单位:临湘华银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