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壹品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临湘市长安壹品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临湘市长安壹品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临湘市麦坡路以南、福临北路以东、永昌西路、广电中心与消防大队以北、建新北路以西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9809m2,总建筑面积171444 m2,其中一期建筑面积34635 m2,二期建筑面积45240 m2,三期建筑面积66451 m2。容积率2.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停车位892个,总户数1068户,居住人数3710人。项目总投资约31710万元,,建设周期约48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临湘市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临湘市消防大队斜对门
邮编:4143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崔总 1478962333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路21号
邮编:410007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工 0731-85303198
邮箱:chestlq428@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技术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修改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其中公众参与公众贯穿其中。
主要工作内容:污染源分析、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及分析、环保措施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对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意见提出自己的看法。
(4)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示时限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23日起至2013年6月3日止。
公示发布单位:临湘市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