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城乡推广使用智能电能表的公告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 2013-10-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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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智能电网建设,提升供电服务水平,现就在全市城乡推广使用智能电能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供电企业负责投资更换智能电能表及其日常维护,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对用电新户收费严格执行市物价局核定的安装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供电企业上门提供换表服务,应提前与电力用户联系,确定好换表时间。对原电能表表码数据,供用电双方要签字认可或由公证部门公证。如电力用户需要增加用电容量或新增电表,应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三、广大电力用户要积极支持配合供电企业智能化电网建设工作。对智能电能表推广过程中发生的无理阻工、闹事、蓄意破坏供电设施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及时依法处理。

四、对智能电能表推广工作中存在的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问题,电力用户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45(市公众服务热线)、12315(市工商局)、12365(市质监局)、3798019(临湘市供电公司)。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