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湘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表与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情况摸底表的公示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 2014-05-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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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临湘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表
单位(盖章): 430682+                                                               年   月   日
一、行政许可项目(   项)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子项 设定依据 共同审批部门 审批对象 备注
A06Q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审批   城市绿化条例 建设局 法人、公民  
A07Q 砍伐、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城市绿化条例 建设局 法人、公民  
A08Q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城市绿化条例 建设局 法人、公民  
A09Q 城市古树名木的迁移审批   城市绿化条例 建设局 法人、公民  
A10Q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   城市绿化条例 建设局 法人、公民  
A11Q  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城市绿化条例 建设局 法人、公民  
A12Q  二、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    城市绿化条例 建设局 法人、公民  
A13Q 新建燃气企业审批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11条 建设局 法人、公民  
A14Q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38条 建设局 法人、公民  
A15Q 因工程建设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供水设施审批    城市供水条例 建设局 法人、公民  
A16Q  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场所核准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建设局 法人、公民  
A17Q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建设局 法人、公民  
A18Q 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建设局 法人、公民  
A19Q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   国务院对确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建设局 法人、公民  
A20Q 城市排水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建设局 法人、公民  
A21Q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湖南省建设工程设戡察计管理条例 建设局 法人、公民  
A22Q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建设局 法人、公民  
A23Q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建设局 法人、公民  
A24Q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建设局 法人、公民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项)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子项 设定依据 共同审批部门 审批对象 备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字:
注:项目编码是由“事项类型码”(行政许可为A,非行政许可许审批为B)+“事项顺序码”(第一个事项为01,依次类推,顺序码由单位自行编排)+“事项分类码”(投资类为T,生产经营类为S,公共安全类为G,国家安全类为J,生态环境保护类为H,资质资格类为Z,其他类为Q)构成。

 

 

附表2
临湘市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情况摸底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4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情况 收费标准及依据 近三年  审批数  (件/年) 清理意见(下放、取消、保留) 备注
总项目 子项目 正在实施 未实施
A01Z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76 保留  
    省立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5 保留  
    市立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5 保留  
A02Z 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初审   《行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第249号   25 保留  
A03Z 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2 保留  
                   
                   
                   
填报人签字: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